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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权起诉该归属在何处

侯** 天津-静海区 其他侵权咨询 2026.01.30 06:11:43 461人阅读

民事侵权起诉该归属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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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原告就被告”基本规则,优先考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若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同,可选择在侵权行为实施地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起诉,网络侵权案件中可在被侵权人住所地法院起诉。
(三)对于产品质量侵权案件,可在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法院起诉。
(四)结合具体侵权类型和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考量选择最有利的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6-01-30 13:0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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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侵权起诉通常按“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当侵权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不同时,这些地方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像网络侵权,被侵权人住所地法院算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可管辖。
3.特殊侵权案如产品质量侵权,产品制造、销售及服务提供地法院都能管。确定管辖法院要结合实际选合适的起诉。

2026-01-30 12:17: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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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民事侵权起诉一般按“原告就被告”确定管辖法院,侵权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法院在特定情况也有管辖权,特殊侵权案件有专门管辖规定,要结合实际选合适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在民事侵权起诉里,通常以“原告就被告”为原则,也就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就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不过,当侵权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不同时,这两地法院也能管辖。像网络侵权案件,被侵权人住所地法院可当作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进行管辖。对于产品质量侵权这类特殊侵权案件,产品制造地、销售地、服务提供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总之,确定管辖法院得结合具体侵权类型和案件实际情况。如果大家在遇到民事侵权纠纷,对管辖法院的确定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6-01-30 10:39: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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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侵权起诉通常依“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当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不一致时,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也可行使管辖权,像网络侵权案件,被侵权人住所地法院可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管辖。
3.特殊侵权案件,如产品质量侵权,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解决措施与建议:
在民事侵权起诉时,应先明确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若涉及侵权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同,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该地与案件关联性。对于特殊侵权案件,需确定产品制造地、销售地和服务提供地。综合具体侵权类型和案件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起诉。

2026-01-30 09:20: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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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民事侵权起诉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当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不一致时,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也可行使管辖权。像网络侵权案件,被侵权人住所地法院可当作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进行管辖。
(3)特殊侵权案件有特别的管辖规定,例如产品质量侵权,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确定管辖法院要依据具体侵权类型和案件实际情况来选择。

提醒:
确定管辖法院时,要准确判断侵权类型和实际情况,选择不当可能导致诉讼不便或不被受理,建议咨询以作进一步分析。

2026-01-30 07:51:21 回复

您好,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属于侵权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三)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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