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取得股权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此股权本身归该方所有。不过婚后该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可以进行划分。
(2)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股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股权归属首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处理。当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时,配偶能成为公司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夫妻可对转让所得价款进行分割;若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购买出资额,将视为同意转让,配偶可成为股东。
提醒:
婚姻期间公司股权划分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一方用个人财产出资获股权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要明确保存好个人财产出资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来源证明等,保障股权归属自己,同时知晓婚后股权收益会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若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先友好协商股权归属。若协商不成进入司法程序,要积极收集公司经营状况、其他股东意见等相关证据,以利于法院综合判断。若涉及股东同意及优先购买权问题,按相应规则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1.个人财产出资: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出资获股权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股权归该方,不过婚后股权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
2.共同财产出资: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先协商股权归属。协商不成,法院综合考量公司经营、其他股东意见等处理。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成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购出资额,夫妻分割转让价款;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成股东。
结论:
婚姻期间公司股权划分情况不同。个人财产出资登记在自己名下,股权归该方,婚后收益可分割;共同财产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综合多因素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出资取得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股权,其所有权归该方,不过婚后股权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结束时可以进行分割。若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夫妻双方协商股权归属。协商无果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公司经营状况、其他股东意见等因素。若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能成为公司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夫妻可分割转让价款;若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可成为股东。如果在婚姻股权划分方面有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婚姻期间公司股权划分确实需根据不同出资情况处理。以个人财产出资取得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股权,股权本身归出资方,但婚后股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这是为了平衡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利益,既保障了出资方的财产权益,也考虑到了另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家庭的贡献。
2.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股权,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综合多因素处理。若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成为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夫妻分割转让价款;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成为股东。这一系列规定保障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其他股东的权益,同时也维护了夫妻的财产权益。
3.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就股权问题进行明确约定,避免离婚时产生纠纷。在处理股权分割时,应积极与其他股东沟通,遵循法律程序。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