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离世后,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另一方无法定继承权但符合条件可适当分得遗产,也无基于配偶身份的权利义务,处理可先协商,不成则诉至法院。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财产处理上,同居期间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归个人,不能证明的按共同财产分割。在继承方面,由于未办结婚登记,另一方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权,但如果符合依靠被继承人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等条件,可适当分得遗产。在人身关系上,同居另一方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的权利义务。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先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裁判。如果大家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能称为非法同居。在一方离世后,财产、继承和人身关系的处理有明确规则。财产上,同居期间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归个人,不能证明的按共同财产分割。继承方面,未办结婚登记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继承权,但符合特定条件可适当分得遗产,比如依靠被继承人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人身关系上,同居另一方无基于配偶身份的权利义务。
处理建议如下:
1.双方先就财产分割、遗产分配等事宜进行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2.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判。
法律分析:
(1)财产处理: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离世后,同居期间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归个人,不能证明的按共同财产分割。
(2)继承问题:由于未办结婚登记,另一方不属法定继承人,无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权。不过,若符合特定条件,如依靠被继承人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可适当分得遗产。
(3)人身关系:同居另一方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的权利义务。
(4)争议解决:处理此类情况应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裁判。
提醒:处理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离世后的事务时,要注意收集财产归属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财产处理:同居期间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不能证明的按共同财产分割。
(二)继承问题:未办结婚登记不属法定继承人,无继承权。但依靠被继承人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可适当分得遗产。
(三)人身关系:同居另一方无基于配偶身份的权利义务。
(四)处理方式: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裁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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