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需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强调不属于现有技术且在申请日前无他人就同样发明或实用新型提出申请并记载于申请后公布的文件中;创造性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突出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性是能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
(2)外观设计要具备新颖性,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组合有明显区别,同时不得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3)申请若不具备上述条件,或违反法律、社会公德、妨害公共利益,或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会被驳回。另外,申请文件不符合格式要求、手续不完备等情况也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
提醒:申请专利时要确保发明创造满足法定条件,准备好符合格式要求的申请文件,完备相关手续。不同类型的专利申请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在申请专利前,要进行全面的检索,确认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具有新颖性,避免与现有技术或设计冲突。
(二)确保发明和实用新型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有明显区别。
(三)保证发明、实用新型能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外观设计不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四)申请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社会公德、妨害公共利益,也不能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五)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准备申请文件,完备各项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1.发明和实用新型获专利权,需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即非现有技术,申请日前无人就相同内容申请并记载于申请后公布文件;创造性指比现有技术有突出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性是能制造使用且有积极效果。
2.外观设计要有新颖性,与现有设计有明显区别,不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3.申请不具备上述条件,或违法、违背公德、妨害公益,或属不授权客体,以及申请文件格式不符、手续不全等,会被驳回。
结论:
授予专利权,发明和实用新型需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需具备新颖性等条件。不满足条件、违反相关规定或申请文件问题等会导致申请被驳回。
法律解析:
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强调不属于现有技术且申请日前无人就同样内容申请并记载于申请后公布文件。创造性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突出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性是能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外观设计的新颖性要求与现有设计或其特征组合有明显区别且不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若申请不具备这些条件,或者违反法律、社会公德、妨害公共利益,又或者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申请会被驳回。此外,申请文件不符合格式要求、手续不完备等情况也可能致使申请被拒。如果在专利申请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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