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拖着不结算可通过多途径处理。先书面致函或发律师函催告,明确结算相关事宜并保留送达凭证,若催告后仍未结算,可依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同时收集施工资料为维权准备证据。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调解无果则提起诉讼。
1.催告:书面致函或发律师函,明确结算时间、方式和依据,保留送达凭证。
2.追究责任:查看合同约定,若有结算期限和违约责任,可据此追究。
3.收集证据:收集合同、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等施工资料。
4.申请调解:向工程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申请调解。
5.提起诉讼:调解无果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申请造价鉴定,要求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法律分析:
(1)工程拖着不结算时,书面致函或发律师函催告是有效的初步措施,明确结算信息并保留送达凭证,这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对方结算,也为后续可能的纠纷留存证据。
(2)查看合同约定很关键,若合同中有结算期限和违约责任的条款,可依此追究对方责任,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3)收集施工过程资料是维权的重要环节,这些资料能证明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量,为确定工程价款提供依据。
(4)协商不成时,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能通过第三方介入和平解决纠纷。
(5)调解无果则可向法院起诉,申请造价鉴定确定价款,并要求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提醒:处理工程结算纠纷时,注意函件送达凭证和施工资料的妥善保存,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精准分析。
(一)书面催告
以书面致函或发律师函的形式,明确结算的时间、方式及依据,并保留好函件送达凭证。
(二)追究违约责任
催告后对方仍不结算,查看合同中关于结算的约定,若有结算期限和违约责任的规定,可据此追究对方责任。
(三)收集证据
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各类资料,如合同、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验收报告、送货单等,为维权准备证据。
(四)申请调解
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申请调解。
(五)提起诉讼
调解无果,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造价鉴定确定工程价款,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工程不结算,先书面致函或发律师函催促,明确结算时间、方式和依据,保留送达凭证。
2.催告后仍未结算,查看合同约定的结算期限和违约责任,追究对方责任。
3.收集施工资料,如合同、图纸、变更单等,为维权准备证据。
4.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申请调解。
5.调解无果,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申请造价鉴定,要求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结论:
工程拖着不结算,可书面催告、按合同追究违约责任、收集资料维权,还能申请调解,调解无果可向法院起诉并申请造价鉴定。
法律解析:
当工程出现拖着不结算的情况,书面致函或发律师函催告是合理且有效的第一步,这样做能明确告知对方结算相关事宜,送达凭证也是后续可能维权的证据。若催告后对方仍不结算,合同中关于结算的约定就起到关键作用,根据合同追究违约责任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各类资料能为维权提供有力证据支撑。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调解是一种相对温和的解决方式。若调解不成,向法院起诉并申请造价鉴定来确定工程价款,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是最后的法律手段。如果大家在工程结算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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