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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带贷款的房子贷款如何去分割

唐* 山东-临沂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25 06:17:20 348人阅读

离婚后带贷款的房子贷款如何去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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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2.婚后购房,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通常属共同财产,未还清贷款是共同债务。双方先协商房子归属和贷款承担;协商无果,法院按实际情况判,一般得房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

2026-01-25 11: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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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带贷款房子的贷款分割,婚前一方首付贷款且登记在其名下的,先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购买的房子一般属共同财产,贷款为共同债务,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依实际情况判决,得房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婚前一方首付贷款买房且登记在其名下的情况,考虑到首付为一方个人财产支付,所以在离婚分割时,法院倾向于将房子判归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获得补偿,这体现了对夫妻共同财产贡献的公平考量。而婚后购买的房子,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性质,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相应贷款也为共同债务。双方可先自行协商房子归属和贷款承担,若协商无果,法院会综合实际情况,如双方经济状况等进行判决,一般由得房方继续还贷并给予另一方补偿。如果您在离婚房产贷款分割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25 09:43: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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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带贷款房子的贷款分割要依据房产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具体情形处理。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先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会判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登记方个人债务,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2.婚后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未还清贷款为共同债务。双方先协商房子归属和贷款承担,协商无果,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般是一方得房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
3.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积极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合法合理方式解决房产及贷款分割问题。

2026-01-25 09:33: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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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判决房子归登记方,剩余贷款为登记方个人债务。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
(2)婚后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还清的贷款是共同债务。双方可协商房子归属和贷款承担,协商无果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般是一方得房并继续还贷,同时补偿另一方。

提醒:
离婚分割带贷款房子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25 08:16: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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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先尝试与对方协商不动产归属和补偿问题,若协商无果,等待法院判决,判决后按规定由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款项。
(二)婚后购买的房子,夫妻先自行协商房子归属和贷款承担,若无法协商一致,等待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得房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6-01-25 07:30:52 回复

【法律意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是安监局发的,是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市场监管局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是上岗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技能岗位施工操作证(叉车),是行业的技术培训证明,证明你经过技术培训,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没有关系的。【法律依据】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行政许可的排除范围(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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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去分割?

    律师解析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子归一方所有,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夫妻双方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对房产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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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析 1、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双方事先由约定的,按约定分割; 无约定均主张房屋归自己所有的,由夫妻进行竞价确定房屋最后的归属; 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依法拍卖房屋,分割所得价款。

    2024.09.30 146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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