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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伤情鉴定后赔偿范围金额是多少

何** 天津-红桥区 司法鉴定咨询 2026.01.25 06:02:43 436人阅读

伤情鉴定赔偿范围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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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伤情鉴定赔偿范围广泛,涵盖了从基础的医疗费用到因伤导致的其他各项损失。医疗费以实际发生为准,这确保了受害人能得到足额的医疗费用补偿。
(2)误工费的计算综合考虑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体现了对受害人因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收入的弥补。
(3)护理费依据护理人员的收入、人数和期限来计算,保障了护理工作的合理支出。
(4)交通费按实际合理费用计算,包含了受害人就医等过程中的交通花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有相应的参照标准,为受害人住院期间的饮食提供一定补偿。
(6)营养费结合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有助于受害人身体恢复。
(7)若构成残疾,残疾赔偿金等一系列赔偿项目能进一步保障受害人及其家属的生活。

提醒:
伤情鉴定赔偿需保留好各项费用的凭证,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专业人士确定具体赔偿方案。

2026-01-25 11: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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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进行伤情鉴定赔偿时,要保留好各项费用的相关票据,如医疗费用的发票、交通费用的车票等,以便准确计算赔偿金额。
(二)对于误工费,要提供能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材料,如单位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
(三)护理费方面,明确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若请护工,要保留好相关合同和支付凭证。
(四)申请赔偿时,严格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主张住院伙食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6-01-25 10:29: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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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伤情鉴定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若构成残疾,还包括残疾赔偿金等。
2.各项赔偿计算方式:医疗费按实际花费;误工费看误工时间和收入;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情况;交通费算实际合理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标准;营养费结合伤残和医嘱。
3.残疾赔偿金按伤残等级,参考当地居民收入标准。具体赔偿要结合实际定。

2026-01-25 09:25: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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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伤情鉴定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等多项费用,构成残疾还有额外赔偿,具体金额结合实际确定。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相应费用。医疗费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误工费结合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护理费考虑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交通费按实际合理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标准;营养费参考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若构成残疾,残疾赔偿金按伤残等级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收入标准计算。这些赔偿规定旨在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因伤害遭受的损失能得到合理补偿。如果您在伤情鉴定赔偿方面有任何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25 08:5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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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伤情鉴定赔偿范围涵盖多方面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常规费用,若构成残疾还涉及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的赔偿依据不同,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金额。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对于医疗费,应妥善保存相关票据,以便准确核算实际发生费用。
-确定误工费时,要提供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有效证明。
-计算护理费需明确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
-交通费要保留好合理的票据。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计算。
-营养费需参照医疗机构意见。
-残疾赔偿金按伤残等级和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关标准计算。

2026-01-25 07:19:5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司法鉴定的范围有哪些一、文书、印章类鉴定二、亲子鉴定三、法医临床鉴定四、法医物证学鉴定五、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六、法医毒物学鉴定七、微量物证鉴定什么是司法鉴定?鉴定,顾名思义就是鉴别、确定。在社会生活中,出于不同目的需要鉴定的事项很多,范围很广,涉及社会的各行各业,如古玩字画真伪的鉴定、商品质量鉴定等。根据《决定》的规定,所谓“司法鉴定”,区别于一般的鉴定,强调是在诉讼过程中,为诉讼活动提供鉴定服务;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性知识对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负责任的鉴定意见。司法鉴定不仅仅是科学活动,还因其服务于诉讼活动而有超出一般技术活动的法律要求。首先,司法鉴定的各个环节,包括委托、申请、检验鉴别、出具鉴定意见,以及出庭质证等都必须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和管理规范;其次,司法鉴定的实施主体是“法定鉴定部门”、“法定鉴定人”,是的诉讼参与人,有依法出庭、接受法庭询问和作证的法律义务。鉴定结论(意见)在诉讼活动作为司法证明手段,是法定证据的一种,而且因其本身的科技内涵,对其他证据可以起到补充和强化的作用,因而在诉讼活动中备受司法机关和当事人的重视。如,公民甲将公民乙打伤,公安机关为确定案件性质而需要对乙身体受到伤害情况进行司法鉴定,如为轻伤以上,甲就构成犯罪,需要侦查、移送,这是法医临床鉴定。如在案件审理中,甲的家人称其有精神病,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就要由决定是否委托鉴定机构对其有无精神病,是否在精神病状态案作出鉴定,这是法医精神病鉴定。公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诸如钱币真伪由银行作出的鉴定,因其并未进入诉讼领域,就不是司法鉴定。另外,仲裁、人民、公证工作中需要就科技、专门性问题作出鉴别、判断的,如委托法定鉴定机构、鉴定人出具鉴定意见,也应当适用司法鉴定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对这些鉴定应当参照《决定》来管理。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小额诉讼程序仅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主要适用于下几种:(1)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和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纠纷案件;(3)责任明确,原告主张的损失金额确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其他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4)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案件;(5)银行卡纠纷案件;(6)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案件的给付数额和给付时间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7)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的给付数额和给付时间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8)其他金钱给付纠纷。二、小额诉讼程序概念。小额诉讼,是指基层的小额诉讼法庭或专门的小额适用比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审理数额甚小的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在我国小额诉讼程序专指基层及派出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的诉讼。但是该案件标的额要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这类的诉讼就叫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二、小额诉讼程序的最高收案标的金额。根据新民诉法,该标的是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6769元,根据这个标准,也就是说标的额应该在一万四千元左右。随着每年数据的更新,会有不同变化。各个省份也会有一定幅度的变化,比如说湖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0028元,那么百分之三十就是12020元。三、小额诉讼程序的优势与不足。小额诉讼程序的优势在于诉讼效率的高效,诉讼成本的低廉,以及一审终审的便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程序简便灵活,例如使用填充式诉状、允许口头答辩、灵活的传唤方式、不开示证据、非工作时间开庭、判决可不说明理由等等。(二)、法官在小额诉讼中具有较大的职权,能动性增加。例如:为迅速发现真实,法官可以依职权询问当事人,主动调取证据;可以根据当事人陈述做出判断,而不需严格的证据证明;法官可以主动提出调解方案等等。(三)、小额诉讼以效率为导向,意在以低成本解决纠纷。收费低廉,同时限制律师代理,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但是其缺点也是不容忽视的,主要体现在。(一)、小额诉讼适用于范围太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是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而且标的也不大。这些案件大部分能调解,即使不能调解,判决一般也不会上诉,而且更谈不上会改判、发回重审,所以这类案件可以说对于适用小额诉讼意义不大。而对于(1)涉及人身关系争议、财产确权争议的案件;(2)追加当事人或者提起反诉的案件;(3)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不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限制了小额诉讼程序的作用。(二)、小额诉讼程序限制了当事人的上诉权。《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也就意味着我国的民事案件应该是给当事人上诉的权利的。而小额诉讼程序的一审终审,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不利于人民权利的保障。(三)、小额诉讼程序容易造成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由于小额诉讼程序的简单,举证期、答辩期也没有具体的规定,这就使法官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程序中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容易造成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四、小额诉讼程序的前瞻小额诉讼程序是分配正义理念支配之下所建立的诉讼制度。基于供给与需求永远存在紧张关系的经济学判断,在一个国家司法资源有限,而公民对公正的追求没有止境的条件下,通过对部分案件简化程序、降低成本的方法,以牺牲程序公正及可能牺牲个别案件的实体公正为代价,保证诉讼的效益与诉讼的成本相当,使更多的当事人能享有平等使用诉讼制度、接近司法的机会,并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和普通诉讼程序的协调实现社会整体正义总量的增加。正是因为如此,我国在新的民诉法上引进了小额诉讼程序,并随着实践的运用,小额诉讼程序会不断的改进、完善。相信小额诉讼程序将会对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克服司法弊端、解决司法困境起到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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