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罪立案数额认定需区分不同情形。若挪用资金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达十万元以上应立案;用于非法活动,数额六万元以上应立案。
(二)数额认定以实际挪用金额为准,而非案发时未归还金额。
(三)多次挪用资金,未还的累计计算数额;已归还的,将案发前多次挪用数额累计,达到对应标准会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1.挪用资金罪立案数额认定分情况。挪用单位资金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达十万元以上应立案;用于非法活动,六万元以上应立案。
2.数额认定以实际挪用金额为准,非案发时未还金额。
3.多次挪用,未还的累计计算;已还的,将案发前多次挪用数额累计,达标准就立案。如挪用资金炒股累计超十万,部分归还仍可能犯罪。
结论:
挪用资金罪立案数额区分情形认定,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数额十万以上、非法活动数额六万以上应立案,数额以实际挪用为准,多次挪用按规则累计计算。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资金罪立案数额有明确标准。当挪用本单位资金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达十万元以上;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达六万元以上,就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并且,数额认定以实际挪用金额而非案发时未归还金额为准。对于多次挪用资金的情况,未还的累计计算挪用数额,已归还的则将案发前多次挪用数额累计,达到对应标准就会立案。像挪用资金炒股累计十万以上,即便部分归还也可能构成犯罪。如果在挪用资金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解答和建议。
挪用资金罪立案数额认定因情形而异。挪用资金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数额达十万元以上,或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达六万元以上,应立案追诉。数额认定以实际挪用金额为准,而非案发时未还金额。多次挪用资金,未还的累计计算,已归还的将案发前多次挪用数额累计,达到标准就立案。
为避免此类犯罪,相关单位应加强资金管理,建立严格审批和监督制度,定期审计资金使用情况。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明确挪用资金的法律后果。司法机关要加大对挪用资金罪的打击力度,及时立案侦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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