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俩女儿在父母去世未留遗嘱时,以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平等参与遗产分配,不必因入赘问题担忧继承权。
(二)若其中一方对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父母共同生活,可主张多分遗产。
(三)若一方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另一方可主张其少分或不分遗产。
(四)双方可自行协商遗产分配方式,达成一致后可不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父母去世没留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俩女儿作为子女都属第一顺序,有平等继承权。
2.女儿入赘不影响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入赘都能参与遗产分配。
3.通常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但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
4.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分配。
结论:
父母去世未留遗嘱,俩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论是否入赘,均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一般情况下遗产份额均等,但存在特殊分配情形,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分配。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俩女儿作为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入赘不影响其法定继承权。通常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均等。不过,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时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而且各继承人协商一致时,遗产分配可不均等。如果在遗产继承方面遇到问题或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父母去世未留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俩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法定继承权,入赘不影响其继承资格。
2.解决措施和建议:
首先,各继承人应充分了解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知晓自身权利和义务。
其次,若存在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情况,可提供相关证据,以便在分配遗产时争取合理份额。
最后,各继承人应秉持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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