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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周岁死亡可拿到多少赔偿

李** 湖北-荆门 人身侵权咨询 2026.01.23 14:16:05 337人阅读

年满60周岁死亡可拿到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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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死亡原因。先判断是工伤死亡、人身损害导致死亡还是其他情况,不同原因赔偿标准不同。
(二)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材料、医院诊疗记录、收入证明等,这有助于准确计算赔偿金额。
(三)咨询专业人士。向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咨询,了解具体的赔偿流程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6-01-23 20:5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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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满60周岁死亡赔偿金额要依具体情形确定。
2.若为工伤死亡,赔偿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其中,丧葬补助金是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若是人身损害致死,赔偿含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死亡赔偿金按当地标准算20年,60周岁以上每长1岁减1年。
4.总之,需明确死亡原因等详细情况,才能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2026-01-23 19: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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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年满60周岁死亡赔偿金额要结合具体情形确定,无法直接给出具体数额。
法律解析:
若年满60周岁人员属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包含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其中,丧葬补助金是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若是人身损害导致死亡,赔偿涵盖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不过60周岁以上人员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由于不同死亡情形赔偿计算方式不同,所以需明确死亡原因等详细情况才能确定赔偿数额。如果遇到此类问题,为准确计算赔偿金额和维护自身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23 18:48: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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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周岁死亡赔偿金额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工伤死亡和人身损害导致死亡赔偿情况不同。

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包含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其中,丧葬补助金是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人身损害导致死亡的赔偿有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

由于赔偿受多种因素影响,无法直接给出具体数额。建议明确死亡原因等详细情况,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相关部门,以准确计算赔偿金额。

2026-01-23 17:1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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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年满60周岁人员死亡赔偿金额因情况而异。若为工伤死亡,赔偿项目涵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按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若是人身损害导致死亡,赔偿包含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以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鉴于死亡原因等情况会影响赔偿数额,所以不能直接确定具体赔偿金额。

提醒:确定年满60周岁人员死亡赔偿金额时,需明确死亡原因等详细情形,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23 15:44:24 回复

你好,都有份,但是不是平分,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分配原则2.1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2.2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2.3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予分割。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分割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自然也就不能继承。死亡赔偿金可以参照《继承法》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主体确定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采纳了继承丧失说理论,由于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财产收入的减少而应受到的补偿,因此,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是间接受害人,即死者近亲属。注: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有明确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条明确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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