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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法院异地管辖的情况要怎么办

朱** 黑龙江-伊春 诉讼管辖咨询 2026.01.23 12:18:45 455人阅读

遇到法院异地管辖的情况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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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遇到法院异地管辖,要先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民事诉讼通常是“原告就被告”,不过也有特殊地域管辖规则。
(2)若觉得异地法院无管辖权,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
(3)法院会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案件会被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不成立,异议会被驳回。
(4)若对驳回裁定不服,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提交上诉状,由上级法院再次审查管辖问题。

提醒: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注意时间,且需有合理理由和证据。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3 19: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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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遇到法院异地管辖,先依据“原告就被告”原则及特殊地域管辖规则,审查该异地法院管辖是否合法。
(二)若认为异地法院无管辖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该法院提交书面管辖权异议申请,写明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
(三)法院审查后,若异议成立,案件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若异议不成立,会驳回申请。
(四)对驳回裁定不服,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状,由上级法院重新审查管辖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2026-01-23 17:40: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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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到法院异地管辖,先看其管辖是否合法。民事诉讼通常“原告就被告”,也有特殊地域管辖规则。
2.若认为异地法院无管辖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管辖权异议,书面申请并附理由和证据。法院审查,异议成立则移送案件,不成立则驳回。
3.对驳回裁定不服,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提交上诉状,由上级法院再审查。

2026-01-23 16:37: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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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遇到法院异地管辖,先审查其合法性,若认为无管辖权,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管辖权异议,对驳回裁定不服可上诉。
法律解析:民事诉讼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但也有特殊地域管辖规则。当遇到异地管辖时,当事人有权利且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认为异地法院无管辖权,可在规定的提交答辩状期间向该法院提出书面管辖权异议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及理由。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裁定。若异议成立,案件将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异议不成立则会驳回。若当事人对驳回裁定不服,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提交上诉状后由上级法院再次审查。如果在处理法院管辖问题上有任何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026-01-23 14:37: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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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法院异地管辖,要先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民事诉讼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不过也有特殊地域管辖规则。

若认为异地法院无管辖权,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具体做法是向该法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同时阐明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若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若对驳回裁定不服,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需提交上诉状,由上级法院再次审查管辖问题。

建议在遇到异地管辖情况时,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准确判断管辖权并合理维权;准备证据时要充分且符合法律要求,以提高异议成功率。

2026-01-23 14:11:54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被告在一审答辩期间有权提出管辖异议(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获得准许后,应重新给予指定举证期限。依据为《民事证据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应将同意原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书面文件向被告送达,并自被告签收之日起重新计算15天的答辩期(《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同时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在该重新计算的答辩期内,被告仍有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行使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司法解释对此管辖权提出也有规定:最高《关于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向受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问题的批复》。逾期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含或仲裁机构谁有权主管的管辖异议),视为接受审理而且无异议。注意:上述诉讼请求的变更应从严格意义上来解释:即诉讼请求的变更已导致案由(法律关系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如违约之诉变更为侵权之诉。此外,被告主体个数发生的改变也会发生管辖权异议的问题,如将某个或数个被告撤回导致受理实际上已无管辖权。小结:原告在一审时变更诉讼请求后,被告在新的答辩期内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未重新指定答辩期限,被告应在签收变更后的诉讼请求等书面文件后15日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因此,在审理前应首先识别管辖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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