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子女成年学业结束,父母无支付抚养费法定义务,但特殊情况除外。若子女成年后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需继续支付。
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父母应负担必要抚养费。对于大学就读的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且父母有给付能力的,可协商继续支付。不过若父母拒绝,子女不能通过法律强制要求,只能协商。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面对成年子女非主观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情况,父母应主动承担起抚养责任,保障子女正常生活。
2.对于大学成年子女抚养费问题,双方应积极沟通协商,达成合理解决方案。
3.若协商不成,可寻求亲属、社区等第三方调解。
法律分析:
(1)通常子女学业结束且成年后,父母无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这是基于成年子女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应自主承担生活开销。
(2)特殊情形下,成年子女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需继续支付抚养费,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障。
(3)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父母负担必要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因为此阶段子女大多无独立经济来源。
(4)对于大学就读的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父母有给付能力的可协商支付。但父母拒绝时,子女不能直接通过法律强制要求。
提醒:父母和成年子女在抚养费问题上应多沟通协商。若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处理。
(一)若子女成年但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可收集相关医疗证明等材料与父母沟通,要求继续支付抚养费。
(二)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可凭借学校的相关证明,要求父母支付必要的抚养费。
(三)对于尚在大学就读且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先与父母友好协商抚养费事宜,表明自身实际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1.通常子女成年且学业结束,父母无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2.特殊情况,成年子女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正常生活,父母需继续支付。
3.子女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父母要负担必要抚养费。
4.大学就读的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父母有能力的可协商继续支付,若拒绝,子女只能协商,不能法律强制。
结论:一般子女成年学业结束,父母无支付抚养费法定义务,但特殊情况如子女非主观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等,父母需继续支付;子女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父母应负担抚养费;大学就读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父母有给付能力的可协商支付,父母拒绝不能强制要求。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通常到子女成年且学业结束。不过在特殊情形下,比如子女因非主观因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需要继续承担抚养责任。对于处于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阶段的子女,父母负担必要抚养费是法定义务。而对于大学就读成年子女,若其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父母有能力的可协商支付。如果父母拒绝,因法律未强制规定,子女不能通过法律强制要求支付,只能与父母协商。若大家在抚养费相关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