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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归父亲要怎么去应对

王* 云南-昭通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22 09:07:41 375人阅读

孩子抚养权归父亲要怎么去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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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立场在孩子抚养权归父亲时有不同应对方式。
1.作为父亲,获得抚养权意味着要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主要责任。要积极履行义务,为孩子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注重孩子身心健康,给予关爱与教育。同时,需按约定或判决保障母亲的探望权,这有利于孩子的情感需求和健康成长。
2.作为母亲,虽未获得抚养权,但仍享有探望权。若父亲阻碍探望,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来保障自身探望权。若发现父亲存在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孩子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以确保孩子能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2026-01-22 14:5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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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于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父亲,依据法律规定,有责任为孩子营造良好的生活与学习环境,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这不仅包括物质上的供给,还需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与教育。同时,应按照约定或法院判决,保障母亲的探望权,不得无故阻碍。
(2)对于未获得抚养权的母亲,拥有法定的探望权。当父亲阻碍行使该权利时,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探望权。若发现父亲存在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孩子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母亲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提醒:
父亲应依法保障母亲的探望权,母亲维权要注意收集有效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2 13:18: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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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亲立场
要积极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给孩子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学习条件,注重孩子身心健康,在日常生活中多关心、教育孩子。同时,按照约定或判决保障母亲的探望权,不得故意设置障碍。

(二)母亲立场
若父亲阻碍自己探望孩子,先尝试和对方心平气和地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障自己的探望权。要是发现父亲有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孩子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6-01-22 13:12: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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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获得孩子抚养权,作为父亲要积极担起抚养责任,为孩子营造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关心孩子身心健康,按规定让母亲探望孩子。
2.若孩子抚养权不归自己,作为母亲仍有探望权。要是父亲阻拦,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就起诉保障权利。若发现父亲没尽责或虐待孩子,可收集证据起诉变更抚养权。

2026-01-22 11:27: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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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孩子抚养权归父亲后,父亲要积极履行抚养义务并保障母亲探望权,母亲有探望权,遇阻碍可协商或起诉,发现父亲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况可起诉变更抚养权。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一方,该方需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父亲作为抚养权归属方,应从生活、学习等多方面保障孩子权益,同时要尊重母亲的探望权。而母亲即便未获得抚养权,也依法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若父亲阻碍母亲探望,母亲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探望权。若父亲存在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孩子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母亲可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如果大家在孩子抚养权及探望权等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2 10:20:3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父亲去世抚养权归谁问题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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