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丧葬费有明确计算标准,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为丧葬事宜提供了资金参考。
(2)死亡赔偿金根据年龄有所不同。一般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递增会相应减少计算年限;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与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相关,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和七十五周岁以上也有不同计算方式,且该费用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4)除上述费用外,人身损害死亡赔偿还可能涵盖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提醒:人身损害死亡赔偿计算复杂,不同案件情况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计算丧葬费,需确定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然后乘以六个月得出总额。
(二)计算死亡赔偿金,先明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若不满六十周岁,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三)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要考虑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一般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且该费用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四)收集好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的相关凭证以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人身损害死亡赔偿涵盖多类费用。丧葬费按受诉法院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算6个月。
2.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20年;60岁以上,每长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算5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相关赔偿金,依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算。未成年人算到18岁;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算20年,60岁以上每长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算5年。
4.此外,还可能有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结论: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包含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还可能有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各项费用有相应计算标准。
法律解析: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通常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依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这些赔偿规定是为了保障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人身损害死亡赔偿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
1.人身损害死亡赔偿包含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一般计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或死亡赔偿金,依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计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计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3.建议受害者家属及时收集相关费用凭证,如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可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各项赔偿合理合法,保障自身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