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汽车撞坏三轮车的赔偿首要步骤是确定事故责任,这由交警依据现场状况划分。若汽车负全责,就需承担三轮车的所有损失。车辆维修费用以实际维修发票为准,若三轮车无法修复,要按市场价值进行赔偿,同时还得赔偿车主合理的交通费用。
(2)若双方都有责任,要按照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比如汽车主责,需承担70%-80%的赔偿,三轮车次责则承担20%-30%。
(3)在赔偿方式上,先由汽车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若赔偿不足,再由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偿,若还有不足部分,就由汽车车主自行承担。
提醒:发生此类事故后,要及时报警定责,保留好各项费用票据。不同事故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赔偿方案。
(一)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让交警根据现场情况准确划分事故责任,这是确定赔偿的基础。
(二)若汽车全责,要保留好三轮车的维修发票,按实际费用赔偿;若无法修复,可通过市场评估确定车辆价值并进行赔偿。同时,赔偿三轮车车主合理的交通费用。
(三)若双方都有责任,明确各自责任比例,按比例分担赔偿费用。
(四)理赔时,先由汽车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偿,仍有不足由汽车车主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1.汽车撞坏三轮车赔偿,先由交警根据现场划分事故责任。
2.若汽车全责,要承担三轮车全部损失,能修就按维修发票赔,无法修复则按市场价赔,还要赔车主合理交通费用。
3.双方都有责任时,按比例分担,如汽车主责担70%-80%,三轮车次责担20%-30%。
4.赔偿先由汽车交强险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商业三者险按比例赔,再不足车主自担。
结论:
汽车撞坏三轮车赔偿需先定责,汽车全责要承担全部损失;双方有责任则按比例分担,赔偿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比例赔,仍不足由车主自担。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赔偿以责任划分为基础。交警会依据现场情况划分汽车与三轮车的事故责任。若汽车全责,其需承担三轮车的全部损失,车辆能维修的按实际维修发票赔偿,无法修复则按市场价值赔偿,同时还包括车主合理交通费用等。若双方都有责任,就按责任比例分担,如汽车主责承担70%-80%,三轮车次责承担20%-30%。在赔偿顺序上,先由汽车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这是为保障受害者能及时获得一定赔偿。若交强险赔付不足,商业三者险会按责任比例继续赔偿,若还有不足部分,就由汽车车主自行承担。如果遇到此类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在涉及汽车与三轮车的交通事故中,警察机关扮演着关键角色。依据既定的交通规则和事故处理准则,警察能够详细调查事故现场,分析事故原因,并据此对责任进行明确划分。无论是汽车驾驶员还是三轮车骑行者,若存在违规行为或疏忽大意,都将被依法追究责任。这种责任划分旨在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公众安全,同时也有助于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专业解答若机动三轮车负全责,需按实际损害赔偿对方,如车辆修理或重置费用、医疗费用、看护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及误工费。赔偿金额可商议,无法达成共识可上诉法院。申请理赔需提供保险单、索赔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行驶证、驾驶证、交通事故裁定书或法律文书、财产损失及人身伤残证明、医疗证明及费用单据等。
律师解析 三轮车撞了汽车后可以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具体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认定。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律师解析 三轮车跟汽车发生碰撞,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事故责任。 一、因三轮车一方或汽车一方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三轮车和汽车都有过错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三轮车和汽车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1、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 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例如某人无证驾驶,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也没有任何驾驶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对因后车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2、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过错在民法上有两种形式:客观上的过错和主观上的过错; 所谓客观过错,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违反法律的事实,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构成过错; 主观过错,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过于自信、疏忽大意等主观意识状态; 在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由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在存在双方或者多方事故当事人过错的场合,例如,机动车超速行驶,而被撞的行人又闯红灯,便面临一个对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进行比较的问题。 比较过错又称为过失相抵,是民法尤其是侵权行为法上的一项重要的责任确定制度;我国民法和《交通安全法》都明确了这种确定责任、分担损失的制度;但是,在对当事人的过错比例进行比较时,存在着技术上的障碍需要克服,主要表现为如何认定不同过错对促成事故作用力的大小,也就是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过错系数”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一般有如下几种: 一、一方全责,一方无责: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负全责的,机动车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一方负全责的情形有: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一方主责一方次责: 具体责任划分标准是: 1、行人与机动车:2/8;6/4分 2、机动车之间:3/7分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8/2分;3/7分 三、双方同等责任。 三种不同责任下的具体情况: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对事故发生无过错的; 3、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不确定责任 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律师解析 汽车与电动三轮车发生的车祸可以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具体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认定。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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