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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非法同类经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单* 云南-丽江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6.01.20 07:53:53 461人阅读

犯非法同类经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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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类经营罪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营业获取非法利益且数额巨大的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实践中,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一般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无统一标准。认定此罪要综合考虑主体身份、是否利用职务便利、经营业务是否同类和非法获利情况等因素。
1.国有公司、企业应加强内部监管,规范董事、经理的行为,防止利用职务便利从事同类营业。
2.司法机关应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统一裁判尺度。
3.相关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非法同类经营罪的法律后果,避免触犯法律。

2026-01-20 12:2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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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非法同类经营罪是针对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的特殊罪名。其核心在于这些特定主体利用职务便利,开展与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并获取非法利益。
(2)量刑上依据数额不同有明显区分。数额巨大的,处罚相对较轻,数额特别巨大的,处罚加重。司法实践里,十万元以上的非法获利通常认定为数额巨大,但数额特别巨大无统一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把握。
(3)认定该罪需要综合考量多个因素。主体身份是关键,必须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是行为要件;经营业务同类是业务范围要求;非法获利情况则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

提醒: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开展同类营业获取非法利益而触犯法律。不同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20 11:47: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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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要严格自律,避免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防止触碰法律红线。
(二)公司内部应建立监督机制,对董事、经理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非法同类经营行为。
(三)司法机关在认定该罪时,要全面审查主体身份、是否利用职务便利、经营业务是否同类以及非法获利情况等要素,确保准确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6-01-20 11:16: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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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同类经营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之便,自己或帮他人经营和任职公司同类业务,获取巨额非法利益的行为。
2.处罚方面,获利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司法上,获利十万元以上通常算“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无统一标准。认定该罪要考虑主体、职务便利、业务同类性和获利情况等。

2026-01-20 09:5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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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营业,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构成非法同类经营罪,会面临刑事处罚。
法律解析:
非法同类经营罪是针对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的特殊罪名。其构成需满足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经营与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营业,且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这些条件。司法实践中,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通常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标准不一。若构成该罪,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罪名旨在维护国有公司、企业的利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如果您在这方面有相关疑问,担心自身行为是否涉嫌该罪,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20 08:01:52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根据本条的规定,区分本罪与非罪,即与一般违法经营行为的界限,可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考察:1、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如果行为人并未利用职务之便而经营同类营业的,就不能以犯罪论处,如行为人虽然经营了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并获利巨大,但这一行为与其所任职的职务无关,就不构成犯罪。2、行为人经营的是否为同类营业。构成本罪必须是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如果行为人经营的不是同类营业,不构成犯罪。3、行为人获取的非法利益是否达到数额巨大。如果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并且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但获取非法利益未达到数额巨大,不能以犯罪论处。本罪与公司、企业人员罪的界限本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在犯罪的主观方面均为直接故意,都有获取非法利益,财物的目的,但两罪在本质上有明显的区别,表现在:1、犯罪主体有所不同。公司、企业人员罪的主体是在公司、企业中工作的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这里的公司、企业,包括不同种类或性质的公司、企业,这里的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包括在公司、企业中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而本罪的主体只限于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和经理,范围较前者要狭窄得多。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两罪在客观方面虽都有利用职务之便的特征,但获取非法利益所采取的客观手段有所不同:本罪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主要是通过“竞业经营”来获取非法利益;而公司、企业人员罪则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直接“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而获取非法利益。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根据本条的规定,区分本罪与非罪,即与一般违法经营行为的界限,可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考察:1、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如果行为人并未利用职务之便而经营同类营业的,就不能以犯罪论处,如行为人虽然经营了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并获利巨大,但这一行为与其所任职的职务无关,就不构成犯罪。2、行为人经营的是否为同类营业。构成本罪必须是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如果行为人经营的不是同类营业,不构成犯罪。3、行为人获取的非法利益是否达到数额巨大。如果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并且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但获取非法利益未达到数额巨大,不能以犯罪论处。本罪与公司、企业人员罪的界限本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在犯罪的主观方面均为直接故意,都有获取非法利益,财物的目的,但两罪在本质上有明显的区别,表现在:1、犯罪主体有所不同。公司、企业人员罪的主体是在公司、企业中工作的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这里的公司、企业,包括不同种类或性质的公司、企业,这里的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包括在公司、企业中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而本罪的主体只限于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和经理,范围较前者要狭窄得多。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两罪在客观方面虽都有利用职务之便的特征,但获取非法利益所采取的客观手段有所不同:本罪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主要是通过“竞业经营”来获取非法利益;而公司、企业人员罪则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直接“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而获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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