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
2.孩子不想往来,要尊重其意愿,别强迫接触。若孩子有认知能力,可真诚沟通,解决问题。
3.若孩子受另一方不当影响,先协商让其正确引导。协商无果,可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不当行为,保障自身权益。
4.若对方不执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相处时要多关爱陪伴,重建亲子关系。
结论: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权利和义务。孩子不想往来时,要尊重意愿、沟通解决;受另一方不当影响可协商或起诉,法院会判决,拒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还需给予孩子关爱重建关系。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当孩子不想与一方往来,尊重孩子意愿是基础,这体现了对孩子自主意识的保护。若孩子受另一方不当影响,与对方协商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若协商无果,向法院起诉是合法的维权途径。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保障父母对孩子的探望权等权益,若另一方拒不执行判决,申请强制执行能确保权益实现。在整个过程中,给予孩子关爱和陪伴,有助于重建良好的亲子关系。如果在处理此类问题上遇到困难,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权利义务受法律保障。即便孩子不想往来,也应依法处理。
首先要尊重孩子意愿,不强迫接触。若孩子有一定认知,可真诚沟通,了解原因并解决问题。
若孩子受另一方不当影响,先与对方协商,要求正确引导孩子相处。
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停止不当行为,保障自身探望权等权益。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判决,若另一方拒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在与孩子相处中,要给予关爱和陪伴,重建良好亲子关系,让孩子在健康的家庭氛围中成长。
法律分析:
(1)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权利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结束而消除。这是法律对子女权益的保障,也是父母应尽的责任。
(2)当孩子不想与一方往来时,尊重孩子意愿是首要原则,强行接触可能对孩子心理造成伤害。
(3)与具备认知能力的孩子沟通,了解不想往来的原因并解决,有助于改善亲子关系。
(4)若孩子受另一方不当影响,先协商要求对方正确引导。协商无果可起诉,法院会保障一方的探望权等权益,另一方拒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5)给予孩子关爱和陪伴,是重建亲子关系的有效方式。
提醒:处理此类问题要遵循法律程序,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尊重孩子意愿,不强迫孩子与自己往来,给孩子自主空间。
(二)当孩子有一定认知能力,通过真诚沟通了解孩子不想往来原因并解决问题。
(三)若孩子受另一方不当影响,先与对方协商,让其正确引导孩子与自己相处。
(四)协商无果,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停止不当行为,保障自身探望权等权益。
(五)若另一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六)在与孩子相处中给予关爱和陪伴,重建良好亲子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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