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会被立案追诉,这是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确定的标准。不过各地区能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该幅度内确定本地具体数额标准。即使未达数额标准,若存在通过多种渠道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等情形,同样会立案处理。
1.对于个人而言,应提升法律意识,杜绝参与诈骗行为,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2.各地司法机关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数额标准,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加强对诈骗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尤其是针对利用新兴渠道实施的诈骗,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财产安全。
法律分析: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可立案追诉范围,但各地区会依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该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这体现了法律适用的灵活性与因地制宜原则。
(2)即便未达到数额标准,若存在通过多种渠道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等情形,同样会立案处理。这表明法律不仅关注诈骗金额,也重视诈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影响范围。
提醒:
个人应杜绝参与诈骗行为,若涉及疑似诈骗案件,因各地标准和具体情形不同,建议咨询以获取准确分析。
(一)个人若涉及诈骗行为,要清楚一般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会被立案追诉,但不同地区会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这个幅度内确定本地具体数额标准,所以要了解所在地区的标准。
(二)即便诈骗数额未达到当地标准,要是存在通过短信、电话、互联网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等情形,同样会被立案处理,所以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第二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情形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通常会被立案追诉,该标准依据相关诈骗刑事案件法律解释。
2.各地区能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规定范围内确定本地具体数额标准。
3.即便未达数额标准,但通过多种途径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等情况,也会立案。
结论: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通常会被立案追诉,各地区可自行确定具体数额标准,未达数额标准但有特定情形也会立案。
法律解析:
依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参与诈骗,当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时,司法机关会予以立案追诉。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存在差异,各地区能够在该规定幅度内,确定适合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此外,即便诈骗数额未达到相应标准,但如果存在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等情形,同样会进行立案处理。如果大家遇到涉及诈骗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对自身情况是否会被立案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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