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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家人一直让我争取孩子怎么办

杨** 云南-玉溪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19 08:03:21 328人阅读

离婚后家人一直让我争取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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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人建议争取抚养权多是出于亲情,但最终要结合自身意愿与实际情况做决定。
2.若决定争取,要考量自身抚养能力,像稳定收入、居住条件、教育资源等。
3.法律按最有利于孩子原则判抚养权,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两周岁以上综合考量,八周岁以上尊重孩子意愿。
4.争取时可收集自身优势证据,证明对方不利情形。
5.能协商就签协议,协商不成可起诉。

2026-01-19 13:1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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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争取孩子抚养权要结合自身意愿、实际情况和抚养能力,法律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判定原则,可收集证据争取,能协商就签协议,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会综合考量双方情况,已满八周岁的要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决定争取抚养权前,要考虑自身抚养能力,像稳定收入、居住条件、教育资源等。若要争取,可收集自身抚养优势证据,也证明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若双方能协商一致签订抚养权协议,这是较为和平的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决。如果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

2026-01-19 12:53: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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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建议争取抚养权是出于亲情,但最终要结合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决定。决定争取抚养权,需考虑自身抚养能力,法律判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

1.考虑自身条件。包括稳定收入、居住条件、可提供的教育资源等,这些都是抚养孩子的基础。
2.了解法律判定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综合双方情况;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真实意愿。
3.收集证据。收集自身抚养优势证据,如经济证明、孩子长期与自己生活的证明等;同时证明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如不良嗜好、无稳定生活环境等。
4.解决途径。双方能协商一致,可签订抚养权协议;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2026-01-19 11:3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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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争取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亲情虽是家人建议的考量因素,但最终决策要基于自身意愿和实际状况。这是因为抚养权的归属涉及到孩子未来的成长和生活。
(2)法律判定抚养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综合双方情况,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
(3)若决定争取抚养权,自身抚养能力是关键,包括稳定收入、居住条件和教育资源等。收集自身抚养优势证据,以及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对争取抚养权至关重要。
(4)双方能协商一致可签订抚养权协议,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决。

提醒:
争取抚养权需客观评估自身能力和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6-01-19 10:14: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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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合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做决定,若要争取抚养权,先考量自身抚养能力,像稳定收入、居住条件、可提供的教育资源等方面。
(二)收集自身抚养优势证据,例如经济证明、孩子长期与自己生活的证明。同时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对方有不良嗜好、无稳定生活环境等。
(三)若双方能达成一致,签订抚养权协议;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6-01-19 09:19:53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我们知道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但某些劳动争议必须是先经过劳动仲裁的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的才能提讼。不过,也有一些劳动争议是可以直接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直接。一、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直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的,人民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的,人民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的,人民应当受理。二、劳动诉讼的审理程序是什么1、一审程序分4个阶段进行(1)和受理。人民收到状或者口头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2)审理前的准备。正式审理之前人民还要做—些准备工作,比如向被告发送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3)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时,按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言书证等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的顺序进行。进入法庭辩论后,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再由各方相互辩论。辩论之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4)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2、二审程序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依法提起二审程序。但须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原审人民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通过原审人民提交,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审人民做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3、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当人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而需要再审时所进行的程序。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再审,但须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有稳定的收入来源。2、经发包方同意。3、受让方应该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七)违约责任。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第四章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逾期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用、占用土地或者、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附则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我们知道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但某些劳动争议必须是先经过劳动仲裁的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的才能提讼。不过,也有一些劳动争议是可以直接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直接。一、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直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的,人民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的,人民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的,人民应当受理。二、劳动诉讼的审理程序是什么1、一审程序分4个阶段进行(1)和受理。人民收到状或者口头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2)审理前的准备。正式审理之前人民还要做—些准备工作,比如向被告发送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3)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时,按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言书证等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的顺序进行。进入法庭辩论后,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再由各方相互辩论。辩论之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4)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2、二审程序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依法提起二审程序。但须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原审人民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通过原审人民提交,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审人民做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3、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当人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而需要再审时所进行的程序。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再审,但须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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