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阳江法律咨询 > 阳江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离婚后抚养费给到孩子几岁可领取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师瑞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离婚后抚养费给到孩子几岁可领取

曾* 广东-阳江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18 16:12:55 381人阅读

离婚后抚养费给到孩子几岁可领取

其他人都在看:
阳江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阳江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通常,抚养费给到子女满18周岁。要是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靠自己劳动收入生活,还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不再给抚养费。
2.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要给必要抚养费。这类子女指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因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无法正常生活的。
3.抚养费领取得结合子女实际情况来定。

2026-01-18 17:36:0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抚养费领取情况需结合子女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支付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特殊情况除外。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通常抚养费支付到子女满十八周岁。若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且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而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要负担必要抚养费,这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包括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抚养费问题比较复杂,不同家庭有不同状况。如果遇到抚养费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18 17:31:51 回复
咨询我

抚养费的支付通常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若子女十六至十八周岁,以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付。但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需负担必要费用。不能独立生活包括尚在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阶段,或因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确定抚养费领取情况,需结合子女实际情况。具体建议如下:
1.父母应关注子女成长过程中的经济需求和生活状况,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支付抚养费。
2.若对子女是否能独立生活有争议,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3.子女也应积极提升自身能力,争取早日实现经济独立。

2026-01-18 16:49:5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通常,抚养费的支付期限是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这是基于子女成年后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普遍认知。
(2)若子女处于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阶段,且以自身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这体现了法律对有独立生活能力未成年人的合理考量。
(3)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有负担必要抚养费的义务。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包括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

提醒:抚养费领取情况因子女实际情况而异,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8 16:34:39 回复
咨询我

(一)若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一般父母无需再支付抚养费。但如果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且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也可停止给付。
(二)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要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三)在确定是否支付抚养费时,要全面结合子女实际情况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2026-01-18 16:19:2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当父母不履行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果父母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和不能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由人民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人民首先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判决。必要时,人民可以先行裁定,裁定义务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未成年和不能生活的子女的生活。义务人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比如从义务人的工资中扣留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