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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孩子父母有但无抚养能力时,可按一定顺序确定抚养人。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应承担抚养义务;若他们无力抚养,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有扶养义务。
2.若上述亲属均无法抚养,可通过合法途径送养孩子。送养需孩子父母双方共同进行,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时,另一方可以单方送养。
3.送养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时成立。送养过程中要保障孩子合法权益,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送养合法合规。
建议:亲属间可先充分沟通,明确抚养责任。送养时要详细了解送养流程和要求,可咨询民政部门或专业法律人士,保障送养行为合法且符合孩子利益。
2026-01-18 16:0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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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孩子父母有却无抚养能力时,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担抚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一种解决途径,这体现了亲属间的扶养责任。
(2)若祖父母、外祖父母无力抚养,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承担扶养义务,进一步保障孩子的成长。
(3)若上述亲属均无法抚养,送养是可行办法。送养原则上需父母双方共同进行,但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时另一方可以单方送养。送养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登记后收养关系成立,以确保送养的合法性。
(4)整个送养过程要保障孩子合法权益,遵循法定程序,保证送养行为合法合规,维护孩子利益。
提醒:
送养过程复杂,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8 14:15: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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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孩子父母有抚养义务却无抚养能力,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承担抚养责任。
(二)当祖父母、外祖父母无力抚养时,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可履行扶养义务。
(三)若上述亲属都无法抚养,可合法送养孩子。送养需父母双方共同进行,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时,另一方能单方送养。送养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起成立,且送养要保障孩子合法权益,遵循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一千零九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2026-01-18 13:3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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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孩子父母有但无抚养能力,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承担抚养义务。
2.若祖父母、外祖父母无力抚养,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有扶养义务。
3.若上述亲属都无法抚养,可合法送养孩子。送养需父母双方共同进行,一方不明或找不到时另一方能单方送养。
4.送养要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起成立,且要保障孩子权益,按法定程序进行。
2026-01-18 11:44: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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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孩子父母有却无抚养能力时,可依次由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扶养;若亲属均无法抚养,可合法送养,送养需父母双方共同进行,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时另一方单方送养,且要到民政部门登记。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同时,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送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这一系列规定保障了在父母无抚养能力时孩子的权益和送养的合法性。如果在孩子抚养或送养过程中遇到法律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行为合法合规。
2026-01-18 10:00: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