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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孩子不想见一方,父母应理性处理。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受法律保护。若直接抚养方阻碍探望,可先沟通,告知其行为违法。
2.若沟通无效,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实际情况确定探望时间和方式。
3.要重视孩子意愿,若孩子不愿见面,别强迫。可以书信、电话联系,增进感情。等孩子长大,关系或能改善。
2026-01-18 14:5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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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孩子不想见一方,应理性处理。父母有探望权受法律保护,可协商或起诉保障;同时要考虑孩子意愿,通过合适方式改善亲子关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阻碍探望,此行为违法。可先与之协商,说明其违法性,要求保障探望权。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探望时间、方式等。不过,在保障探望权时,也要重视孩子意愿和感受,若孩子因年龄、心理等不愿见面,不宜强迫,可通过书信、电话等加强情感联系,待孩子成长后关系可能改善。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难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18 14:1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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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孩子不想见一方既需保障探望权,也应尊重孩子意愿。父母的探望权受法律保护,直接抚养方阻碍探望属违法行为。
2.若直接抚养方阻碍探望,可先与其协商沟通,告知其行为违法,促使其保障另一方探望权。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探望时间和方式。
3.当孩子因年龄、心理等因素不愿见面时,不应强迫。可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加强与孩子的情感联系,改善亲子关系。随着孩子成长和理解能力提升,亲子关系可能会得到改善。
2026-01-18 13:31: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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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阻碍另一方探望的行为是违法的。若遇到这种情况,可先与对方进行协商沟通,向其说明法律规定,要求保障自己的探望权。
(2)当协商无法解决问题时,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实际状况,对探望的时间、方式等作出合理判决,以保障探望权的实现。
(3)孩子的意愿和感受也十分重要。如果孩子因年龄、心理等原因不想见面,不应强迫。可以通过书信、电话等非见面的方式来加强与孩子的情感交流,逐步改善亲子关系,随着孩子成长,关系可能会好转。
提醒:在处理探望权问题时,既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要尊重孩子意愿。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6-01-18 13:07: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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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直接抚养方沟通协商,告知其阻碍探望行为违法,要求保障探望权。
(二)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探望时间和方式。
(三)尊重孩子意愿,孩子不愿见面时不强迫,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加强情感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6-01-18 11:14: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