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结论:
非法经营香烟犯罪数额认定涵盖销售金额与未销售的货值金额,有不同计算方式,存在不同情况的量刑规则,且认定需证据支撑。
法律解析:
非法经营香烟犯罪数额认定有明确规定。销售金额是出售香烟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未销售的货值金额,能按标价或已查清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查不清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当有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时,若分别达不同量刑幅度,按处罚较重的量刑;达同一量刑幅度,则两者相加后量刑。同时,认定数额需注重证据收集,真实有效的交易凭证、账目记录等可支撑数额认定。若在非法经营香烟数额认定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18 13:21:00 回复
咨询我
1.非法经营香烟犯罪数额认定涵盖销售金额和未销售的货值金额。销售金额是出售香烟所得及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未销售货值金额按标价、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时按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
2.当既有销售金额又有未销售货值金额时,若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依处罚较重的量刑;达到同一量刑幅度,两者相加后量刑。
3.对于认定工作,要注重证据收集,以真实有效的交易凭证、账目记录等证据支撑数额认定。
建议:执法部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计算犯罪数额,全面收集各类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对烟草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2026-01-18 12:02:4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非法经营香烟犯罪数额认定包含销售金额和未销售的货值金额。销售金额是出售香烟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2)未销售的货值金额计算方式多样。有标价或已查清实际销售平均价格的按相应标准计算;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
(3)当既有销售金额又有未销售货值金额时,若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按处罚较重的量刑;达到同一量刑幅度,则将两者相加后量刑。
(4)认定犯罪数额需注重证据收集,要有真实有效的交易凭证、账目记录等证据支持。
提醒:
非法经营香烟涉及法律风险,证据收集至关重要。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精准法律分析。
2026-01-18 11:51:20 回复
咨询我
(一)明确犯罪数额构成:非法经营香烟犯罪数额包括销售金额和未销售的货值金额。销售金额是出售香烟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二)货值金额计算方式:未销售的货值金额,有标价或已查清实际销售平均价格的按此计算;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
(三)量刑规则:既有销售金额又有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依处罚较重的量刑;达到同一量刑幅度,两者相加后量刑。
(四)注重证据收集:认定犯罪数额要有真实有效的交易凭证、账目记录等证据支撑。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能够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其销售或者购买的价格计算非法经营数额。无法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下列方法计算非法经营数额:
(一)查获的卷烟、雪茄烟的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卷烟、雪茄烟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卷烟平均零售价格计算。
2026-01-18 11:19:29 回复
咨询我
1.非法经营香烟犯罪数额包括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销售金额是卖香烟所得及应得的违法收入;未销售货值金额,有标价按标价,能查清实际销售均价按均价,查不清按省级烟草部门零售价格算。
2.既有销售金额又有未销售货值金额时,量刑规则不同:分别达不同量刑幅度,按重的来;达同一幅度,两者相加量刑。
3.认定数额要注重证据收集,需交易凭证、账目记录等有效证据支撑。
2026-01-18 09:53: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