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起诉离婚时另一方故意不到场,法院会分情况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但因离婚涉及人身关系,法院会慎重处理。第一次起诉被告不到场,法院可能因无法判断感情是否破裂而不判离,原告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2.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期满视为送达后可缺席审理并判决,不过原告要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据,如派出所证明。
3.建议原告积极收集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若被告下落不明及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严格审查证据,谨慎作出判决,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被告经传票传唤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但因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法院会慎重对待,查明事实后作出判断。
(2)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场,法院由于难以准确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可能不判决离婚。原告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时法院会结合更多情况综合考量。
(3)被告下落不明时,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随后可缺席审理并判决。不过原告需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据,像派出所证明等。
提醒:
起诉离婚时若对方故意不到场,处理方式较复杂。不同情况对应不同处理办法,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会考虑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而慎重处理,通常可缺席判决,但第一次起诉可能因无法判断感情破裂不判离,原告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二)被告下落不明,原告要提供如派出所证明等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据,法院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后可缺席审理并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起诉离婚时对方故意不到场,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传票传唤,法院可缺席判决,但离婚案涉人身关系,法院会慎重处理。
2.首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场,法院或因难判断感情状况不判离,原告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起诉。
3.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公告送达文书,期满视为送达后可缺席审理判决,不过原告要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据,如派出所证明。
结论:
法院起诉离婚时另一方故意不到场分情况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缺席判决,第一次起诉可能因无法判断感情状况不判离,原告六个月后可再起诉;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后可缺席审理判决,但需原告提供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判决。不过由于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法院会谨慎对待。第一次起诉时,若被告不到场,法院难以准确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破裂,通常不会判决离婚。原告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之后可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但原告要提供像派出所证明这类能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据。如果在离婚诉讼中遇到另一方故意不到场等复杂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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