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监护权争议发生在近亲属之间时,有两种处理途径。一是先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若有关当事人对指定结果不服,可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二是直接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法院会以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并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来指定。
(2)若监护权争议涉及其他主体,当有关个人或组织发现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权益,他们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法院会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并且,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可作为申请主体参与其中。
提醒:
处理监护权争议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确保主张合理合法。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7 22:12:01 回复
咨询我
(一)近亲属间存在监护权争议时,可先找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若对指定不服,可向法院申请指定,也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指定,法院会按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且尊重其真实意愿来指定。
(二)当争议涉及其他主体,若发现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权益,有关个人或组织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监护人,申请主体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2026-01-17 21:11:00 回复
咨询我
1.近亲属间有监护权争议时,可先让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若对指定不服,可向法院申请;也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法院会按最有利被监护人原则,尊重其意愿指定。
2.若其他主体发现监护人不履职或侵害被监护人权益,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依法指定新监护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及居委会等组织可作为申请主体。
2026-01-17 19:13:05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监护权存在争议时,近亲属间可先由相关部门指定监护人,不服指定或直接可向法院申请指定;涉及其他主体,发现监护人不履职或侵害权益可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监护人,部分人或组织可作为申请主体。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监护权争议的处理有明确规定。当争议在近亲属间产生,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可进行指定,若当事人对指定不服或直接向法院申请,法院会依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且尊重其真实意愿来指定。而当涉及其他主体,如有关个人或组织发现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权益,可通过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重新指定监护人。像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能作为申请主体参与其中。如果在监护权方面遇到复杂问题或不确定如何处理,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2026-01-17 18:29:43 回复
咨询我
1.监护权存在争议分不同情况处理。若争议在近亲属间,可先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对指定不服可向法院申请;也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法院会依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尊重其真实意愿指定。
2.若争议涉及其他主体,当有关个人或组织发现监护人不履职或侵害被监护人权益,可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监护人。其他依法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可作为申请主体。
3.建议相关组织在指定监护人时严谨负责,充分考虑被监护人需求。个人发现问题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法院审理此类案件要高效公正,保障被监护人权益。
2026-01-17 16:32: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