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来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正常情况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完成,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
(2)当遇到交警先调解却不给出责任认定书的情况,当事人可先向该交警所在的交警大队或上一级交警部门反映。清晰表达获取责任认定书的诉求,并指出其行为不符合法定程序。
(3)若反映后问题仍未解决,当事人可采取进一步措施,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权,要求交警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出具认定书。
提醒:
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可能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向交警所在大队或上一级交警部门反映情况,清晰表明自己要获取责任认定书的需求,并指出先调解却不按规定出认定书的程序错误。
(二)若反映后问题仍未解决,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交警部门依法出具责任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按规定,交管部门应在现场调查后十日内、查获逃逸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事故认定书。
2.遇到交警先调解却不出具认定书,可向其所在大队或上一级部门反映,表明要拿到认定书,指出其行为不合程序。
3.若反映后未解决,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要求交警依法出具认定书。
结论:
交警先调解却不给出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可向交警大队或上一级交警部门反映,若未解决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认定书。交警先调解却不给出责任认定书的行为不符合程序。当事人可先向该交警所在的交警大队或上一级交警部门反映,表达获取责任认定书的诉求。若反映后问题仍未解决,当事人有权利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要求交警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出具责任认定书。如果大家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对具体操作流程或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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