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面对公司注销却不主动谈赔偿的情况,可通过多途径维权。
1.收集证据
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此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及自身权益受损情况。
2.与原负责人沟通
和公司原负责人沟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沟通过程中进行录音留证。
3.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支付赔偿。
4.申请劳动仲裁
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5.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些法律途径,劳动者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劳动者在公司注销不主动谈赔偿时,收集证据是关键一步。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权益受损情况,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2)与公司原负责人沟通并录音留证,这是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若能通过协商获得赔偿,可减少时间和精力成本。
(3)若沟通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责令公司支付赔偿,保障劳动者权益。
(4)申请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需在规定的一年内提出,且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收集证据要全面且合法,申请仲裁和起诉务必注意时间节点,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获精准分析。
(一)收集证据是关键,要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权益受损的资料,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二)与公司原负责人积极沟通,主张经济补偿,同时将沟通过程录音留存,以备后续使用。
(三)若沟通没有效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责令公司支付补偿。
(四)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注意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五)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收集证据: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和权益受损情况。
2.沟通协商:和公司原负责人沟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并录音留证。
3.投诉举报:沟通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支付。
4.申请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注意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5.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结论:
公司注销不主动谈赔偿,劳动者可收集证据,先与公司原负责人沟通,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来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销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是为了证明劳动关系及权益受损情况,这是维权的基础。与公司原负责人沟通并录音留证,能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持。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公司支付补偿,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且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当劳动者遇到公司注销却不赔偿的情况,若不知如何操作或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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