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争取抚养权时,若自身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可向法院提供相关医疗证明,以此争取优先抚养权。
(二)若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可收集孩子日常生活照片、学校老师的证言等,证明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若自己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可提供户籍证明等材料来证明这一情况。
(四)若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可收集对方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据。
(五)若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可让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出具愿意且有能力照顾孩子的书面声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1.两周岁后子女抚养权判决,法院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若父母都要直接抚养,有这些情况可优先考虑: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孩子跟其生活久,改变环境对成长不利;无其他子女,对方有;其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对方有严重疾病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
2.若父母抚养条件相近,都想直接抚养,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老人有能力照顾,可作为优先抚养条件。
结论:
两周岁之后子女抚养权判决,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存在特定情形一方可优先获得抚养权,若双方条件基本相同,子女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等情况也可作为优先条件。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在确定两周岁之后子女抚养权时,为保障子女权益,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当父母都争取抚养权时,一方若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与其生活久改变环境不利成长、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对方有严重疾病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情形等,会被优先考虑。若父母抚养条件相当,子女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且老人有意愿和能力照顾,可作为优先抚养的考量因素。这一系列规定都是为了给子女创造更有利的成长环境。如果大家在子女抚养权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法院判决两周岁之后子女抚养权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若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以下情形可优先考虑:一是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是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四是一方抚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
若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老人要求并能帮助照顾的,可作为优先抚养条件。
解决措施和建议:
1.有上述优先情形的一方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绝育证明、子女生活记录等。
2.若涉及老人帮忙照顾,老人可出具愿意且有能力照顾的证明。
3.双方都应从孩子利益出发,理性争取抚养权。
法律分析:
(1)两周岁之后子女抚养权判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当父母都争取直接抚养时,一方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在争取抚养权上会更有优势。
(2)若子女长期跟随一方生活,改变环境对其健康成长不利,法院也会倾向将抚养权判给该方。
(3)没有其他子女的一方,相比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情况,更易获得抚养权。
(4)若一方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而另一方抚养对子女成长有利,抚养权会优先考虑后者。
(5)父母抚养条件相近,子女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且老人有能力并愿意帮忙照顾的,可作为优先抚养条件。
提醒:抚养权争取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