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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离婚之和我的母亲再婚,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国法律规定继子女有赡养继父的义务吗
要看该成年继子女是否曾与继父母形成过“抚养关系”。若成年继子女在未成年时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则负有赡养义务;若成年继子女未于未成年时与继父母形成过抚养关系,则不负有赡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以上是继子女有赡养继父的义务吗的解答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解释:【继父母与继子女】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本条是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法律规定。我国1950年《婚姻法》没有明确提出“继父母”与“继子女”的称谓,仅在第16条中表述为:“夫对于其妻所抚养与前夫所生的子女或妻对于其夫所抚养与前妻所生的子女,不得虐待或歧视。”该规定如果用现在的概念概括一下,含义为:继父母对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不得虐待或歧视。1980年《婚姻法》在第21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法律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与1950年《婚姻法》相比,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继父母对所有的继子女都不得虐待或歧视,同时所有的继子女也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母。二是继父母和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之间的关系视同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2001年修订《婚姻法》时在第27条仍采纳了这样的规定,成为目前规范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最基本、最主要的法律规范。该条文的具体含义解释如下:(一)继父母、继子女的含义继父母,是指子女的生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后,与其生父或生母再婚的人。继子女,是指与离异或丧偶者结婚,对方与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子女。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均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但没有自然血缘关系,故属于姻亲。自己的生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后,某人只要与自己的生父或生母再婚,不管自己是否已成年(甚至比该人年龄大),不管自己是否受其抚养,也不管该人是初婚还是再婚,均是自己的继父或继母。自己与离异或丧偶者结婚,不管对方与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是否已成年(甚至年龄比自己大),不管是否与其形成抚养关系,也不管自己是初婚或是再婚,对方与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均是自己的继子女。(二)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法律关系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换言之,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法律关系,视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具有拟制血亲性质的父母子女关系。与收养所建立的拟制血亲关系不同的是,继子女在与继父母建立具有拟制血亲性质的父母子女关系的同时,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在生父母离异的情况下,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存在双重父或双重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此时的继子女,同时受继父或继母及生父母3人抚养,对继父或继母及生父母3人均有赡养义务,均是继父或继母及生父母3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要看该成年继子女是否曾与继父母形成过“抚养关系”。一、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二、法律释义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负有赡养义务。三、具体阐述1、“形成抚养关系”的意思“形成抚养关系”的具体标准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但审判实践一般认为是指,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或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虽未共同生活但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且上述两情况均持续了较长的合理时间。2、成年继子女是否具有赡养义务依据上述规定和阐述,若成年继子女在未成年时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则负有赡养义务;若成年继子女未于未成年时与继父母形成过抚养关系,则不负有赡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请注意,这里说的是“抚养教育”,【所谓抚养,简单地说,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精心关怀、照料子女、为子女营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条件和氛围,确保子女的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二是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三是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供子女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技能创造条件;四是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使生活抚养与家庭教育有机统一起来。关于子女有义务赡养继父相关疑问作上述解答。
专业解答我国民法典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岳父母尽到赡养义务的,应当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和死者的配偶、子女共同对遗产进行分割。不管丧偶儿媳是否再婚,只要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就不妨碍其对岳父母的遗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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