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撤销之诉的举证责任分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债权人作为原告,要证明对债务人有合法有效债权、债务人实施了民法典规定的处分财产行为、债务人处分行为损害了其债权,若为有偿行为,还需证明受让人主观上明知或应知该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债务人若抗辩行为未损害债权,要证明自身有足够财产清偿债务;受让人主张善意时,要证明不知或不应知该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债权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债权凭证、债务人财产处分的合同等。
-债务人要留存自身财产状况的证明材料,以便在抗辩时使用。
-受让人需保存能证明自己善意的证据,如交易时的市场情况等。
-各方在举证时,要结合具体行为类型和案件事实全面、准确地提供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
1.在债权人撤销之诉里,举证责任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分配。
2.债权人作为原告,要承担这些举证责任:首先,得证明自己对债务人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行使撤销权的必要条件;其次,要证明债务人做了民法典规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像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用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接收他人财产等;最后,要证明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债权,也就是该行为让债务人能用于偿债的财产变少,影响了债权的实现。
3.如果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是有偿的,债权人还得证明受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行为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4.债务人要是说自己的行为没损害债权,就得证明自己还有足够的财产来还债。
5.受让人针对有偿行为称自己是善意的,就得证明自己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这个行为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6.上述举证责任的分配,要结合具体行为类型和案件事实来综合判断。
法律分析:
(1)在债权人撤销之诉中,举证责任分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债权人作为原告,要证明对债务人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行使撤销权的基础。
(2)债权人需证明债务人实施了民法典规定的处分财产行为,像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
(3)债权人要证明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损害了其债权,也就是该行为使债务人责任财产减少,影响债权实现。
(4)若处分行为是有偿的,债权人还得证明受让人主观上明知或应知会损害债权人利益。
(5)债务人若抗辩未损害债权,需证明自己有足够财产清偿债务;受让人主张善意,要证明不知或不应知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具体举证需结合行为类型和案件事实认定。
提醒:债权人撤销之诉举证较复杂,不同案情举证重点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债权人要先证明自己对债务人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可拿出借条、合同等能体现债权债务关系的材料。
(二)证明债务人实施了民法典规定的处分财产行为,像收集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通知、无偿转让财产的协议等证据。
(三)证明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损害了债权,比如提供债务人财产减少后无法履行债务的相关证据。若为有偿行为,还得证明受让人主观上知道或应知道该行为会损害债权人利益。
(四)债务人若抗辩未损害债权,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还有足够财产偿债,如资产清单、银行存款证明等。
(五)受让人主张善意时,需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或不应知该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如交易时的市场行情说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结论:
债权人撤销之诉中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债权人、债务人、受让人都有各自需承担的举证责任,且需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认定。
法律解析:
在债权人撤销之诉里,债权人作为原告,要承担三方面举证责任。首先要证明对债务人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行使撤销权的基础。其次要证明债务人实施了民法典规定的处分财产行为,像放弃到期债权等。再者要证明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损害了其债权。若为有偿行为,债权人还需证明受让人主观上知晓该行为会损害债权人利益。债务人若抗辩行为未损害债权,需证明自己有足够财产偿债;受让人主张善意时,要证明不知或不应知该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这种举证责任分配并非固定不变,要结合具体行为和案件事实综合判断。如果在这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专业解答撤销权之诉诉讼费可以由败诉方承担,不过胜诉方自愿承担诉讼费的法院不会强行介入,撤销权之诉立案后若最终的审理结果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可以判决双方各自承担一部分诉讼费。
专业解答第三人撤销之诉律师费我国的债务人承担。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如果是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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