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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不想退彩礼,到底该怎么办

王** 天津-红桥区 彩礼咨询 2026.01.15 07:04:41 445人阅读

要是不想退彩礼,到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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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符合法定不予退还彩礼的情形包括两种:一是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二是婚前给付彩礼但未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满足其中任一情形的,一般无需退还彩礼。

(2)若对方提出退还彩礼的要求,己方认为不应退还时,可与对方协商沟通,明确告知己方符合不予退还彩礼的事实及法律依据,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3)若协商不成对方起诉,己方需积极参与诉讼,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己方符合不予退还彩礼的条件。例如提供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的证明、共同生活的相关材料如共同居住证明、日常消费记录等,或证明给付彩礼未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证据,以争取法院支持己方主张。

提醒:
是否需退还彩礼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遇纠纷时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建议。

2026-01-15 11:3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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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想退还彩礼,需先确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具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二是婚前给付彩礼但未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满足其中任意一种情形,一般无需退还彩礼。

若对方要求退还彩礼,可先与对方协商,明确告知己方符合不予退还的事实及法律依据,争取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对方起诉,需积极应诉,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符合不予退还的情形。比如提供共同居住的证明材料,日常共同消费的记录等,以此证明双方已共同生活;或者提供证据证明给付彩礼未造成对方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若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6-01-15 10:58: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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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退还彩礼时,需先判断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无需退还条件。比如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后未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这些情形下通常不用退还彩礼。

若对方要求退还而己方认为不应退,可先与对方协商并说明符合不予退还的事实依据。协商不成对方起诉时,要积极应诉,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符合无需退还的情形,比如共同居住证明、日常消费记录等,通过合法证据争取法院支持己方主张。

2026-01-15 09:5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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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不想退还彩礼需符合法定不予退还条件,协商不成被起诉时应积极举证应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彩礼是否需要退还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无需退还彩礼:一是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二是婚前给付彩礼但未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若对方要求退还彩礼,己方认为不应退还的,可先与对方协商,说明符合不予退还的事实及法律依据。若协商不成对方提起诉讼,己方需积极应诉,并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符合不予退还的情形,比如共同居住的证明日常消费记录等,通过合法有效的证据争取法院支持己方无需退还彩礼的主张。若对彩礼退还的法律适用或证据收集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帮助。

2026-01-15 08:34: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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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退还彩礼时,需先确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不予退还条件,再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但未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一般无需退还彩礼。这是判断是否需要退还彩礼的关键依据,需结合具体情况对应是否满足其中任一情形。

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是优先选择。向对方说明己方符合不予退还彩礼的事实情况和法律依据,争取通过沟通达成一致意见,避免矛盾升级。

若协商不成对方提起诉讼,应积极应诉。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比如共同居住的证明材料、共同生活期间的日常消费记录等,证明双方已结婚并共同生活,或者证明给付彩礼未造成对方生活困难,以此争取法院支持己方无需退还彩礼的主张。

2026-01-15 08:15:55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结婚的彩礼钱到底归哪个问题解答如下,1、结婚后彩礼归谁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2、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了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哪些情况不属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明确规定显然是基于我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彩礼习俗的现状,是一种务实性的司法妥协。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往时的赠与。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二、应当返还结婚彩礼的情形由最高人民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彩礼]离婚时彩礼如何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彩礼”、“礼金”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而且彩礼的数额还会取个“万里挑一”甚至“十万里挑一”的彩头,正因为如此彩礼巨大,凝聚着馈赠者家人的毕生精力,如果未能结婚,往往会发生彩礼返还的纠纷。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现行法律进行了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司法解释的这三种情形规定较为明确,但是关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彩礼的性质,彩礼返还的范围,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纠纷应否以及如何返还彩礼等一系列问题未作出明确规定,人民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正确处理彩礼纠纷尤其是法律适用方面仍然存在不少的困难。一、此处的“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一般是否都限于婚前?如果是婚后给予,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赠与均为共同财产,除非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因此,结合这一规定和习俗的常态,把彩礼理解为婚前较好。二、彩礼如何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三、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更看重的是举行婚礼这一仪式。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既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无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则应当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因此,订婚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得到法律的保护。四、“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第三种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困难和相对困难之分。所谓绝对困难是指实实在在的困难,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当地的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该条规定的本意应该以绝对困难作为标准进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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