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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过错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赖* 河南-信阳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14 03:40:52 314人阅读

一般情况下过错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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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过错需符合民法典规定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
2.存在上述过错的一方,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涵盖物质与精神损害。但过错方并非必然少分财产,法院会结合过错程度、对家庭影响、双方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判定分割比例。
3.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仍归原所有人。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需举证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否则主张可能不获支持。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尽量友好协商财产分割事宜,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
2.无过错方若要主张损害赔偿,需注意收集和保存对方存在法定过错的证据。
3.双方都应了解法律规定,避免在财产分割和赔偿问题上提出不合理要求。

2026-01-14 07:0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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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这里说的过错,要符合民法典规定,像重婚、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
3.要是一方有上述过错,无过错方在离婚时能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损害。
4.有过错的一方不一定就少分财产,法院会综合过错程度、对家庭的影响、双方经济能力等因素来确定分割比例。
5.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还是归原来的所有人。
6.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要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过错情形,不然主张可能不被支持。

2026-01-14 06:20: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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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过错需符合民法典规定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
(3)过错方并非必然少分财产,法院会结合过错程度、对家庭影响、双方经济能力等综合判定分割比例。
(4)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归原所有人。
(5)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需举证证明对方法定过错,否则主张可能不被支持。

提醒:无过错方在离婚主张损害赔偿时,要注意收集保存好对方存在法定过错的证据。不同离婚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4 06:19: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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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共同财产,能达成一致协议按协议处理。
(二)协议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三)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要证明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等法定情形。
(四)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仍归原所有人。
(五)过错方并非一定少分财产,法院会综合过错程度、对家庭影响、双方经济能力等判定分割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6-01-14 06:14: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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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过错方需符合法定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过错方不必然少分财产,法院综合判定分割比例;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无过错方主张赔偿需举证。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有明确规则。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先看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介入。对于有法定过错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不过,过错方并非一定少分财产,法院会结合过错程度、对家庭影响、双方经济能力等综合判定分割比例。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其属性,不参与分割,仍归原所有人。无过错方若要主张损害赔偿,必须举证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否则主张可能不被支持。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4 05:15:52 回复

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未成年的孩子无权分得家产。  当然,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获得个人财产,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能将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  (1)获得的奖金,如因学习成绩优异而获得的奖学金,因见义勇为而获得的政府奖金等。  (2)接受赠与而得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9条规定:“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3)通过遗嘱继承而获得的财产。  按照《继承法》规定,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让孙子女、外孙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因此,未成年人通过遗嘱继承等方式所获得的遗产,应当归属未成年人本人。  (4)因人身受到损害而获得的赔偿。  未成年人因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致残的,有权要求加害人等赔偿义务人予以赔偿,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属于被侵害的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5)享有智力成果而得的财产。  未成年人虽不能从事体力劳动,但可以从事智力成果创作活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6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所以,未成年人通过发明专利、发表文章、绘画作品等智力成果获得的报酬属于其个人的财产。  《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因此,父母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时,都不得否认未成年人获得的上述财产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也不得擅自处理未成年人获得的上述财产,更不得强行占为己有。

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之所以解释什么是经济适用房是想让读者明白,您目前产生争议的房子是不是经济适用房,如果是,请继续读下去,我将为您解答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的疑问。如果不是,也可以在本站搜索您需要的答案。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二、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离婚时归谁?解决经济适用房怎么分配,离婚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一方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哪些情况下,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夫妻个人财产,哪些情况下,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呢?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确定了法定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归属后,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的问题就解决了一半。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如果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则离婚经济适用房归个人所有。当然,夫妻协议经济适用房归谁的,按照协议的约定。三、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未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一方能得到多少补偿?在解决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归谁的问题后,最重要的就是解决离婚房产的补偿问题了。在解决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对另一方的补偿问题时,就需要分情况来进行说明。1、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此时,就涉及到房产增值或房产贬值的问题了。为了避免发生难以预料的情况,可以选择申请回购。对回购取得产权的房产按照市场几个进行分割即可。此时,还有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夫妻可以竞价拍卖该经济适用房,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2、购买的经济适应房已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同样的,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以后,取得该房完全产权。再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评估该房的价值,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此经济适用房。取得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需要强调的是,经济适用房离婚时的分配和购房资格没有任何关系,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分割只需要按照法院判决或双方协商确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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