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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仍在还贷的房子该怎么分

唐* 云南-玉溪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12 11:46:51 429人阅读

离婚时仍在还贷的房子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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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仍在还贷的房屋分割,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且登记在其名下的,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属共同财产,协商分割或法院判决,取得房屋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且分割以离婚为前提,具体金额依多种因素确定。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买房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归登记方,这是因为首付是其个人财产支付,登记也在其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共同财产,所以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情况,都属夫妻共同财产,遵循协商优先原则,协商不成法院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取得房屋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是为了平衡双方权益。具体金额计算涉及购买价格、还贷金额、市场增值等因素。如果在离婚房屋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2 16:0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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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仍在还贷的房屋分割依据房屋购置情况和产权登记来确定。如果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并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归登记方,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补偿金额是共同还贷总额一半与对应增值部分一半之和。
2.若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要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对另一方给予补偿,补偿金额为房屋现值减去剩余贷款后价值的一半。
3.这些分割情况以离婚为前提,具体金额计算要结合房屋购买价格、还贷金额、市场增值等因素。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夫妻双方在婚前可签订协议,明确婚前购房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的归属。
2.婚后购房时,双方应留存好出资凭证等相关证据。
3.协商分割房屋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尽量达成公平合理的方案。

2026-01-12 14:23: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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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正在还贷款的房子怎么分,要依据房子购买情况和产权登记来定。
2.要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付首付,还在银行贷了款,婚后夫妻一起用共同财产还贷款,而且房子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子就归登记方。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包括婚后共同还贷金额的一半和对应增值部分的一半。
3.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一起出钱买的,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能商量着分割,要是商量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拿到房子的一方要接着还剩下的贷款,并且给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是房子现在的价值减去剩余贷款后数值的一半。
4.这些分割办法是以离婚为前提的,具体补偿金额要结合房子购买价格、还贷金额、市场增值等情况来算。

2026-01-12 14:19: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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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但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补偿金额是共同还贷总额一半与对应增值部分一半之和。
(2)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房,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继续还剩余贷款,并补偿另一方房屋现值减剩余贷款后价值的一半。
(3)房屋分割以离婚为前提,具体金额计算要结合房屋购买价格、还贷金额、市场增值等因素。

提醒:
离婚房屋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12 12:54: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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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屋,若要离婚分割,先明确房屋归登记方,之后计算婚后共同还贷总额的一半以及对应增值部分的一半,登记方将这两部分金额补偿给另一方。
(二)对于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谁名下,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继续还剩余贷款,并将房屋现值减去剩余贷款后的价值的一半补偿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6-01-12 11:51:10 回复

  未续签派遣合同,但仍代发工资,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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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离婚诉讼期间未取得产权证的,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屋所有权归属能够达成协议的,按协议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房屋的价值按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和婚后共同还贷的比例进行分割。前者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后者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2024.06.07 754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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