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借条快过诉讼时效,可保留催讨债务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催款函等书面或电子记录,这些证据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三年。
(二)也可让债务人重新出具借条或签署还款协议,明确债务金额和还款时间,这样能重新确认债务关系,诉讼时效也会从重新出具或签署的日期起算三年。
(三)若已超过诉讼时效,可尝试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还款义务,之后不能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
(一)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借条本身不会失效,但主张还款的权利有三年时效,从知道权利受损且明确义务人时起算,超过后对方可拒绝履行义务。
快过时效时,可保存催款证据如聊天记录、催款函以重启时效;或让对方重写借条、签还款协议确认债务,同样能让时效重新计算。
若已过时效,可尝试协商。对方自愿还款后,不能再以时效过期为由要求退回已支付的款项。
结论:借条本身不会失效,但存在三年诉讼时效,超过时效债务人可拒绝履行义务;快过时效时可通过保留催讨证据或让债务人重新确认债务中断时效,超期后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能反悔。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该期间,债务人有权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若快过诉讼时效,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一是保留催讨债务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催款函等,此类证据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三年;二是让债务人重新出具借条或签署还款协议,确认债务关系,诉讼时效也会重新起算。若已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可拒绝履行,但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之后不能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如果您遇到借条诉讼时效相关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借条本身不会失去效力,但债权主张存在三年诉讼时效限制,该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时效债务人可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若债权快过诉讼时效,可采取以下措施:
1.保留催讨债务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催款函等,这类证据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时效将重新计算三年期限。
2.让债务人重新出具借条或签署还款协议,明确确认债务关系,诉讼时效会从新文书出具之日起重新起算。
若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可尝试与债务人协商。若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之后不能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仍需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分析:
(1)借条作为债权凭证本身不会失效,始终能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但债权人向法院主张债权需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且知道债务人之日起计算。若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债务人可向法院提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抗辩。
(2)若诉讼时效即将届满,债权人可采取措施中断时效。一是保留催讨债务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催款函等,这些材料能证明债权人曾主张权利,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二是让债务人重新出具借条或签署还款协议,明确债务关系及还款安排,此举也会使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3)若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人仍可尝试与债务人协商还款。若债务人自愿履行还款义务,之后不得再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提醒:
建议债权人定期关注借条的诉讼时效情况,在时效届满前及时采取中断措施;若已过时效,协商还款时注意留存债务人自愿还款的相关证据,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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