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产继承遵循法定继承优先原则,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通常均等,但存在多种特殊情况会影响份额分配。
2.解决措施和建议:
-继承人应积极收集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证据,如照顾生活、支付费用等相关凭证,以便在分配遗产时争取合理份额。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其他继承人应给予理解和照顾,共同协商合理的遗产分配方案。
-继承人之间应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遗产分配意见,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若协商不成,可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
1.依据民法典,遗产继承先按法定继承来办。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是一样的。不过,那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拿一些。
3.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要给予照顾。而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履行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4.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达成一致,遗产也可以不按均等的方式分配。
5.和父母一起居住生活,并且对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要求多分遗产。
法律分析:
(1)遗产继承遵循法定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通常均等,但存在特殊情况。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
(3)继承人协商一致时,遗产分配可不均等。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且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主张多分遗产。
提醒:遗产继承情况复杂,不同家庭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继承顺序,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原则上均等,但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主张多分;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应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同父母居住且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收集自己照顾父母生活、支付费用等证据,以主张多分遗产。
(四)继承人之间可协商分配遗产,达成一致意见后不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结论:
遗产继承先按法定继承办理,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其继承,无则由第二顺序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份额一般均等,但存在多种特殊分配情况,与父母共同生活且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主张多分。
法律解析:
《民法典》对遗产法定继承有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在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通常是均等的,但考虑到实际情况,法律也有特殊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应照顾;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若继承人协商一致,也能不均等分配。所以,同父母居住生活且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依据法律可以主张多分遗产。若你在遗产继承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