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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完毕后诉讼时效有多长

赵* 湖北-黄石 离婚咨询 2026.01.10 07:21:32 443人阅读

离婚完毕后诉讼时效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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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完毕后不同事项诉讼时效不同,财产分割中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等行为起诉再分割时效三年,未分割共同财产分割无时效限制;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时效三年;探望权和抚养费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在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里,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共同财产行为,三年内可起诉再分割,从发现时起算,这是为保障当事人财产权益。而离婚时未分割的共同财产随时可请求分割,体现对财产权益的全面保护。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时效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起算,不过离婚时明确放弃则法院不支持。探望权和抚养费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为探望权是保障亲子关系,抚养费是保障子女成长,具有持续性和人身属性。如果在离婚后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适用时效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0 13:5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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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完毕后不同事项诉讼时效需分情况适用。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中,若协议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侵占财产行为,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之日起算;离婚时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分割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对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因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主张赔偿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离婚时明确放弃的法院不予支持。
3.探望权纠纷和抚养费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前者因探望权为法定权利,后者因抚养义务具有持续性。
4.建议当事人在遇到离婚相关纠纷时,先明确自身诉求,再对应适用时效规则。若不确定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0 12:19: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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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同事项的诉讼时效要分情况确定。
1.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方面,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来侵占财产的情况,可起诉要求再次分割财产,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发现这些行为那天开始算。要是离婚时还有共同财产没分割,请求分割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若一方因为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那天起算。不过,如果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这项权利,法院就不会支持了。
3.探望权纠纷,请求行使探望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4.抚养费请求权,因为抚养义务是持续的,所以也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大家要根据具体的诉求,来适用相应的时效规则。

2026-01-10 11:11: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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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方面,协议离婚后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起诉再次分割;而离婚时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分割请求不受时效限制。
(2)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因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主张赔偿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离婚时明确放弃则法院不支持。
(3)探望权纠纷,请求行使探望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4)抚养费请求权,由于抚养义务的持续性,也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提醒:处理离婚相关诉讼时,要准确判断诉求类型,对应适用时效规则,避免因时效问题影响权益,不同案情时效适用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0 10:2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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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如果是发现对方隐藏等侵害财产行为,要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起诉再次分割;若离婚时未分割共同财产,随时可请求分割。
(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内主张,但离婚时明确放弃的无法获法院支持。
(三)探望权纠纷和抚养费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可随时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6-01-10 08:50:04 回复

刑事案件一审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不计入审理期限的期间(累计可达三个月以上)《刑诉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审判期间,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不乏出现向我们表示由于案件复杂而无法在审限内作出判决,因此建议我们以“调查新的证据”为由向申请延期审理一个月的情况,而为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另行委托辩护人、审查控方延期审理建议等情况所需要的时间往往在十天以上,长的甚至可达数月,因此保守估计各类不计入审理期限的情形所需要的时间累计可达三个月以上。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的延期审理(八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第一百九十九条:“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第二百零二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刑诉解释》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审判期间,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建议延期审理不得超过两次。”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已经提起公诉之后可以向人民提出补充侦查的建议,而这一个月的补充侦查的时间不仅不计算在审限之内,而且还会中断人民的审理期限,案件在控方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之后,将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换言之,如果人民和人民检察院“利用”上述审理阶段进行补充侦查的规定,可以在原审理期限的基础上多得八个月的审理期限((13)28)。综上所述,如果不考虑“特殊因素”而导致案件审理期限的极端延长,在现行法律及司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在自诉案件中,有一类特殊情形,即公诉转自诉案件。在公诉过程中,有四种情形不:法定不、酌定不、证据不足不、附条件不。一般情况对于第三种证据不足不的情形,转化为自诉案件时,即使民事诉讼审判后,当检察院发现有新的证据,符合条件,可以重新提起公诉。如果没有在公诉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此,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一个犯罪份子都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一)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二)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三)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四)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五)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明显不符合常理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五条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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