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东莞法律咨询 > 东莞取保候审法律咨询 > 取保候审通知去退赃款怎么办

取保候审通知去退赃款怎么办

李* 广东-东莞 取保候审咨询 2026.01.10 08:54:49 324人阅读

取保候审通知去退赃款怎么办

其他人都在看:
东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东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确认通知合法性:接到退赃通知后,仔细核实承办机关及人员身份,防止被骗。
(二)积极履行退赃:退赃是悔罪表现,可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按机关要求将赃款交至指定账户或场所。
(三)索要收款凭证:交完赃款后,向相关机关索要正式收款凭证并留存,作为退赃证据。
(四)委托律师沟通:若对退赃金额或范围有异议,委托辩护律师与承办机关沟通,确保退赃合法。
(五)遵守取保候审义务:配合退赃不影响取保候审状态,要遵守随传随到等义务,拒不配合可能变更强制措施。
(六)提交悔罪材料:退赃后向承办机关提交悔罪材料,强化从宽处理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等悔罪表现可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2026-01-10 13:36:0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取保候审期间接到退赃通知,应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保留凭证,必要时借助律师维护权益以争取有利诉讼结果。
法律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接到退赃通知后要先确认通知合法性,核实承办机关及人员身份,防止受骗。退赃是悔罪表现,依据法律规定可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所以要积极履行。办理退赃时,需按机关要求将赃款交至指定处,并索要正式收款凭证留存,这是退赃的重要证据。若对退赃金额或范围有异议,可委托辩护律师与承办机关沟通,保障退赃行为合法。同时,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随传随到等义务,配合退赃不影响取保候审状态,拒不配合则可能变更强制措施。退赃后还可提交悔罪材料,强化从宽处理依据。如果在退赃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0 12:56:35 回复
咨询我

1.取保候审期间接到退赃通知,应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这不仅是悔罪表现,还可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2.解决措施和建议:
-确认通知合法性,核实承办机关及人员身份,防止诈骗。
-按机关要求将赃款交至指定账户或场所,索要正式收款凭证留存。
-对退赃金额或范围有异议,委托辩护律师与承办机关沟通,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遵守取保候审随传随到等义务,配合退赃不影响取保候审状态,拒不配合可能变更强制措施。
-退赃后向承办机关提交悔罪材料,强化从宽处理依据。通过积极配合、保留凭证、借助律师维护权益,争取有利诉讼结果。

2026-01-10 12:01:06 回复
咨询我

1.取保候审期间接到退赃通知,要依法配合办手续。先确认通知是否合法,核实承办机关和人员身份,防止被骗。退赃是悔罪表现,能让处罚从轻或减轻,得积极去做。
2.办理退赃时,按机关要求把赃款交到指定账户或地点,要拿到正式收款凭证留着,这是退赃的证据。要是对退赃金额或范围有意见,可让辩护律师和承办机关沟通,保证退赃符合法律规定。
3.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随传随到等规定,配合退赃不影响取保候审,但不配合可能会改变强制措施。退赃后可以给承办机关交悔罪材料,让从轻处理更有依据。
4.总之,要积极配合退赃,保存好凭证,必要时通过律师维护自己权益,争取好的诉讼结果。

2026-01-10 11:12:4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在取保候审期间接到退赃通知,首要任务是确认通知合法性,核实承办机关及人员身份,防止陷入诈骗陷阱。
(2)退赃属于悔罪表现,积极履行退赃能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对当事人有利。
(3)办理退赃时,要依照机关要求将赃款交至指定账户或场所,并索要正式收款凭证留存,这是证明退赃的关键证据。
(4)若对退赃金额或范围存在异议,可委托辩护律师与承办机关沟通,保障退赃行为合法合规。
(5)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随传随到等义务,配合退赃一般不影响取保候审状态,但拒不配合可能致使强制措施变更,退赃后提交悔罪材料可强化从宽处理依据。

提醒:积极配合退赃同时要保留好相关凭证,若对退赃有疑问可咨询律师分析。

2026-01-10 10:43:3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1)需要看具体案件情况。“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取保候审的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3)综上,是有可能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