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延边法律咨询 > 延边交通事故责任法律咨询 > 缺少责任认定书车子能不能拿回去

缺少责任认定书车子能不能拿回去

宋* 吉林-延边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6.01.10 01:41:20 329人阅读

缺少责任认定书车子能不能拿回去

其他人都在看:
延边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延边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若车辆被扣留,在检验报告或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可主动向交管部门申请取车,不必等责任认定书出具。
(二)若交管部门以缺少责任认定书为由拒绝放车,当事人可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异议,要求其依法返还车辆。可先与交管部门沟通,说明法律规定情况,若沟通无果,可通过合法途径进一步维权。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026-01-10 05:18:0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事故车辆取车与否不取决于责任认定书是否出具,以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为前提。
法律解析: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是为进行检验鉴定。在检验报告或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管部门应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这表明即便责任认定书未出具,只要检验鉴定工作完成,当事人就能向交管部门申请取回车辆。责任认定书是对事故责任的划分,和车辆扣留期限没有直接联系。若交管部门以缺少责任认定书为由拒绝放车,当事人可依据规定提出异议,要求依法返还车辆。若遇到此类复杂的交通事故车辆取车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0 04:52:48 回复
咨询我

1.事故车辆取车不取决于责任认定书是否出具,而是以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为前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目的是进行检验鉴定,在检验报告或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所以即便责任认定书未作出,只要检验鉴定工作完成,当事人就能申请取回车辆,责任认定书的出具与车辆扣留期限无直接关联。
2.解决措施和建议:若交管部门以缺少责任认定书为由拒绝放车,当事人可依据车辆取车以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为前提的规定提出异议,要求其依法返还车辆。

2026-01-10 03:42:42 回复
咨询我

1.事故车辆被扣留后,能不能取车和责任认定书出不出具没关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扣车是为了做检验鉴定。
2.检验报告或鉴定意见确定后的五天内,交警得通知车主来取车。所以,就算责任认定书没出来,只要检验鉴定做完了,车主就能向交警申请拿回车子。
3.责任认定书是用来划分事故责任的,和扣车时间没有直接联系,取车的前提是检验鉴定结果确定。
4.如果交警以没有责任认定书为由不让取车,车主可以根据上述规定提出反对意见,要求交警依法还车。

2026-01-10 02:49:48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事故车辆被扣留,其目的是进行检验鉴定,而非等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根据规定,自检验报告或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管部门就应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2)责任认定书主要是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和车辆扣留期限没有直接的联系。只要检验鉴定工作结束,即便责任认定书还没出来,当事人也能向交管部门申请取车。
(3)若交管部门以没有责任认定书为由拒绝放车,当事人可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异议,要求其依法返还车辆。

提醒:
当事人要留意检验鉴定的进度,若遇不合理扣车情况,可依据规定维护自身权益。不同事故情况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0 02:45:1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 法院叫去拿刑事判决书还能回来吗

    2025.07.24 851阅读
  • 法院让去拿判决书是否还能回来

    2025.07.11 1426阅读
  • 法院让去拿判决书还能回来吗?

    2025.05.13 1069阅读
  • 法院通知去拿判决书,能安全返回吗

    律师解析 若您收到来自法院的通知前往领取判决书,那么该判决书的内容将直接关系到您是否能够返回原住处。 如涉及的是民事纠纷,我们理解您可能愿意了解更多,并且直到所有细节处理完毕后才会做出相应的决策。 倘若判决书指向刑事案情,那么结局就与您是否会面临监狱生活有关。 如果被告被裁决缓期执行,您便无需进入监狱; 但若被判定需执行实际刑法,则必须遵照法院安排。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判决书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审理结果而宣告的正式文件,在法律专业领域中被广泛使用。 此外,它要求具有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以及准确性等诸多特性。 对于暂缓执行刑罚,它被称为“缓刑”,是指对触犯刑法且已经被法律程序确定为应受刑罚惩戒的行为者,预先宣判给予定罪,但暂时尚未执行其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需由特定的审查机构在一段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监管观察,根据罪犯在此期间之内的表现,依法判断是否应该施加具体的刑罚。 满足以下条件的被告,可宣布判以缓刑,包括但不限于年龄不满十八岁的人、怀孕中的女性以及已经年满七十五岁的人士等: (1)行为者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主体的行为情节相对较轻; (3)犯罪行为者有真诚悔过的情感表露; (4)没有再次实施犯罪的潜在风险; (5)宣告缓刑对罪犯所在的社区并不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6)罪犯并非累犯或是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 对于被授予缓刑的罪犯,他们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1)严格遵守法律、行政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按照指定审查机构的要求定期汇报自身的行动状况; (3)尊重并配合审查机构的会客规定; (4)在未经审查机构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原居住地区及其所属市县或者举家迁移。

    2024.06.27 1434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