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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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案件处于二审阶段且判决尚未生效,女方可以向二审法官反映男方拒绝其行使探视权的情况。法官会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量该情况,将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安排等问题作为争议焦点进行处理,以便在二审判决中明确具体的权利义务内容。
(2)若二审判决已生效,男方仍拒绝女方行使探视权,属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女方可先与男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男方进行教育、警告以督促其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法院可能依法对男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提醒:
处理探视权纠纷需先确认案件所处阶段,选择对应解决方式;若申请强制执行,需携带生效判决书等材料到一审法院办理,以保障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一)若案件处于二审阶段且判决未生效,可与二审法官沟通。向法官说明男方拒绝女方行使探视权的情况,法官可能会在审理中综合考量,将探视权问题列为争议焦点处理,明确具体的探视方式和时间。
(二)若二审判决已生效,男方仍不让看孩子,可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男方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法院可能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保障女方的探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若二审判决尚未生效,男方就拒绝女方探望孩子,可主动联系二审法官说明情况。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可能会将探视权争议列为焦点问题,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并处理。
若二审判决已生效,男方仍不让女方探望孩子,属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可先与男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男方进行教育或警告,督促其配合;情节严重的,可能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结论:
判决书下来男方不让看孩子,需根据二审判决是否生效采取对应措施,二审未生效可向法官反映,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针对男方不让看孩子的情况,需分阶段处理。若二审判决尚未生效,可向二审法官反映男方拒绝探视的情况,法官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综合考量该问题,将探视权作为争议焦点进行处理。若二审判决已生效,男方仍拒绝协助行使探视权,则属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此时可先与男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男方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协助义务,情节严重的,会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若你在处理过程中不清楚具体操作流程或遇到困难,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判决书下来后男方不让看孩子,需根据案件所处的二审阶段是否生效采取不同应对措施,若协商无法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探视权。
1.若案件处于二审阶段且判决尚未生效,可主动与二审法官沟通,向法官反映男方拒绝让女方探视孩子的情况。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可能会综合考量这一情况,将探视权问题列为争议焦点进行处理,以保障女方的合法权益。
2.若二审判决已生效,男方仍拒绝女方行使探视权,属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此时可先尝试与男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男方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对男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确保女方探视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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