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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二审期间损失怎么算

马** 广东-广州 办案流程咨询 2026.01.08 04:56:08 368人阅读

民事诉讼二审期间损失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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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民事诉讼二审期间的损失计算要综合多方面确定,符合条件的损失可纳入赔偿范围,不符合条件则难以获支持。
法律解析:
民事诉讼二审期间,若损失是对方侵权或违约行为持续,或未履行原审义务导致的新增损失,可纳入赔偿范围。依据民法典,损失赔偿含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且要符合可预见性原则。直接损失是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可得利益损失是依合同或交易习惯可获利益。计算时需举证,如工资单、停工记录、收入减少证明等。程序上,可在二审提新增损失诉讼请求,法院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双方同意一并审理的除外。若损失与对方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或超出可预见范围,就难以获得赔偿。若在民事诉讼二审期间遇到损失计算及赔偿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8 11:0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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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二审期间损失计算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包括损失性质、因果关系、举证情况和程序要求。若损失是对方侵权或违约行为延续至二审,或对方未履行原审义务致二审新增损失,可纳入赔偿范围。民法典规定损失赔偿含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且要符合可预见性原则。
2.直接损失是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可得利益损失是依合同或交易习惯可获利益。计算时需举证证明损失存在及金额,可通过工资单、停工记录、收入减少证明等完成举证。
3.程序上,当事人能在二审提出新增损失诉讼请求,法院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会告知另行起诉,除非双方同意一并审理。若损失与对方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或超出可预见范围,赔偿请求难以得到支持。
4.解决措施与建议:当事人在二审期间主张损失赔偿,要仔细梳理损失与对方行为的因果关系,全面收集能证明损失存在及金额的证据。提出诉讼请求后积极参与法院调解,若不同意另行起诉且希望法院一并审理,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并向法院表明双方意愿。

2026-01-08 10:06: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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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二审期间损失的计算,要综合考虑损失性质、因果关系、举证情况和程序要求。若损失是因对方侵权、违约行为延续到二审,或对方没履行原审义务导致二审新增的,可要求赔偿。
2.按照民法典,损失赔偿涵盖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且要符合可预见性原则。直接损失就是实际花出去的合理费用,可得利益损失是按合同或交易习惯本应获得的利益。
3.计算损失时,得拿出证据证明损失确实存在以及具体金额,像工资单、停工记录、收入减少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4.程序方面,当事人能在二审中提出新增损失的诉求,法院会组织调解。若调解不成,一般会告知另行起诉,不过双方都同意一并审理的除外。
5.如果损失和对方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或者超出了可预见的范围,要求赔偿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2026-01-08 08:20: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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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民事诉讼二审期间损失计算,要综合考虑损失性质、因果关系、举证情况和程序要求。若损失源于对方侵权或违约行为持续至二审,或对方未履行原审义务致二审新增损失,可纳入赔偿范围。
(2)依据民法典,损失赔偿涵盖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且要符合可预见性原则。直接损失是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可得利益损失是依合同或交易习惯可获的利益。
(3)计算损失时,需举证证明损失存在及金额,如工资单、停工记录、收入减少证明等。
(4)程序方面,当事人可在二审提出新增损失诉讼请求,法院可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双方同意一并审理的除外。若损失与对方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或超可预见范围,难获支持。

提醒:二审主张损失赔偿需充分举证,且损失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原则。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08 07:26: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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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损失范围:明确损失是否因对方侵权、违约行为持续到二审,或对方未履行原审义务导致二审新增损失,这类损失可纳入赔偿。
(二)区分损失类型: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是实际支出合理费用,可得利益损失是依合同或交易习惯可获利益,且都要符合可预见性原则。
(三)做好举证工作:通过工资单、停工记录、收入减少证明等,证明损失存在及金额。
(四)遵循程序要求:可在二审提新增损失诉讼请求,法院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双方同意一并审理的除外。若损失与对方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或超可预见范围,难以获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6-01-08 06:33: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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