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相关条例公布实施前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其婚内财产协议效力参照合法婚姻关系。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就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1994年2月1日之后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法律按同居关系处理,双方签订的财产协议实质为同居期间财产约定。若该协议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即自愿、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财产按约定分割。
3.若协议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如欺诈、胁迫、违反法律规定等,需依据具体情况认定其效力。
解决措施和建议:
1.签订婚内或同居财产协议时,确保是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避免欺诈、胁迫等情况。
2.协议内容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防止出现违法条款。
3.遇到协议效力认定问题,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准确判断。
1.按照现行法律,在相关条例公布实施前就已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事实婚姻,其婚内财产协议效力和合法婚姻关系一样处理。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
2.在相关时间之后没补办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法律当作同居关系处理。双方签的财产协议实际上是同居期间财产约定,要是符合合同生效条件,即自愿、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对双方有约束力,财产按约定分割。
3.如果协议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况,像欺诈、胁迫、违反法律规定等,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其效力。
法律分析: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相关条例公布实施前,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就如同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协议一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1994年2月1日之后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被认定为同居关系,双方签订的财产协议属于同居期间财产约定。只要该协议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即自愿、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对双方有约束力,财产按约定分割。
(3)若财产协议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如欺诈、胁迫、违反法律规定等,要依据具体情况来认定其效力。
提醒:签订财产协议时要确保是真实意愿表达,内容合法合规。遇到协议效力存疑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相关条例公布实施前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确保是双方真实想法,内容不违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这样协议才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
(二)1994年2月1日之后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签订财产协议时,要保证自愿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此才能按约定分割财产。
(三)在签订各类财产协议时,要避免出现欺诈、胁迫、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况,若出现这类可导致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需依据具体情况认定协议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结论: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相关条例公布实施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婚内财产协议效力参照合法婚姻;之后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财产协议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则有约束力,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需具体认定。
法律解析:
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其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和合法婚姻中的财产协议一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而1994年2月1日之后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被视为同居关系,双方签订的财产协议本质上是同居期间财产约定,只要满足自愿、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这些合同生效要件,就对双方有约束力,财产按约定分割。不过,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违反法律规定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就要依据具体情况来认定其效力。如果遇到财产协议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事实婚姻孩子抚养协议该怎样写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事实婚姻子女抚养协议该如何写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专业解答解除事实婚姻的协议书应该写一下甲乙双方的姓名,性别和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等等,紧接着就是甲乙双方在结婚的情况和感情破裂,自愿的解除婚姻关系,这种情况来进行说明关于孩子的问题的话也需要约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