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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通常不存在互相扶养义务,但在特定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一方需给予另一方适当帮助。若离婚后一方因患病需要医疗费用且生活困难,同时另一方具备负担能力,那么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比如支付必要的医疗费用。帮助数额要结合双方经济状况、困难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
2.若另一方无负担能力,或者请求方未达到生活困难标准,另一方无需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3.解决措施与建议:
-当一方提出帮助请求时,双方可先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帮助方式和数额。
-若协商不成,请求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2026-01-07 11:33: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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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民法典,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结束,通常彼此不再有扶养义务。
2.不过,要是离婚时一方生活艰难,有能力负担的另一方要给予适当帮助。
3.离婚后,若一方生病需要医疗费且生活困难,同时另一方有负担能力,那另一方要给予适当帮助,比如支付必要的医疗费。
4.具体的帮助数额,要综合双方经济情况、困难程度等因素来合理确定。
5.如果另一方没有负担能力,或者请求帮助的一方未达到生活困难的标准,另一方就不用支付相关医疗费。
2026-01-07 10:18: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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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按照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通常不存在互相扶养义务。不过,当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需给予适当帮助。
(2)若离婚后一方患病需要医疗费用且生活陷入困难,同时另一方具备负担能力,那么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比如支付必要的医疗费用。
(3)确定帮助数额时,要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困难程度等因素。
(4)若另一方无负担能力,或者请求方未达到生活困难标准,另一方无需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提醒:判断是否需给予离婚后帮助,关键看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不同家庭情况差异大,建议详细咨询以确定解决方案。
2026-01-07 10:1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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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离婚后一方因患病需医疗费用且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患病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要求其支付必要医疗费用作为适当帮助。
(二)双方在确定帮助数额时,要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困难程度等因素,通过友好沟通达成一致。
(三)若协商不成,患病方可以收集证明自己生活困难以及对方有负担能力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定合理的帮助数额。
(四)若另一方无负担能力或请求方未达到生活困难标准,另一方无需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6-01-07 08:35: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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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一般双方无互相扶养义务,但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如患病需医疗费用且符合条件,另一方需支付必要医疗费用,具体数额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不符合条件则无需支付。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离婚意味着双方婚姻关系解除,通常不存在互相扶养的责任。然而,当离婚时一方处于生活困难的状况,有能力负担的另一方就需要给予适当帮助。如果离婚后一方因为患病需要医疗费用且生活陷入困难,同时另一方具备负担能力,那么另一方就应当支付必要的医疗费用来提供帮助。帮助的具体数额要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困难程度等因素来合理确定。要是另一方没有负担能力,或者请求帮助的一方并没有达到生活困难的标准,那么另一方就不需要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若遇到此类问题,情况复杂难以判断自身是否符合条件或不知如何确定帮助数额,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7 07:17: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