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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护在医院摔伤医院有责任吗

魏* 天津-河东区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6.01.06 14:23:13 355人阅读

陪护在医院摔伤医院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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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医院是否承担责任的关键在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医院存在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识、通道内有障碍物等过错情形,导致陪护人员摔伤,医院应承担侵权责任,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2)若医院已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例如保持地面干燥清洁、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确保通道畅通无阻等,陪护人员因自身疏忽等原因摔倒,医院通常不承担责任。

(3)若陪护人员摔伤是由第三人行为导致,应由实施该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责任;若医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提醒:
陪护人员在医院期间应注意观察环境,避免疏忽导致意外;医院需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若发生摔伤,应及时固定现场证据,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责任,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处理。

2026-01-06 18:54: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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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医院是否承担责任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医院存在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识、通道有障碍物等过错,导致陪护人员摔伤,医院应承担侵权责任,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二)若医院已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地面保持干燥清洁、设置明显警示标识等,陪护人员因自身疏忽摔倒,医院通常不承担责任。

(三)若陪护人员摔伤是因第三人行为导致,由该第三人承担责任;若医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6-01-06 17:53: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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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医院是否承担责任,关键在于是否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若医院存在地面湿滑未设警示、通道有障碍物等过错,致使陪护人员摔伤,需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医疗、护理等合理支出。

若医院已履行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干燥清洁、设明显警示标识,陪护因自身疏忽摔倒,医院通常不承担责任。

若陪护摔伤由第三人行为造成,责任由第三人承担;医院未履行安保义务的,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2026-01-06 16:53: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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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医院对陪护摔伤是否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医院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负有保障他人安全的义务。如果医院存在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识、通道有障碍物等过错,导致陪护摔伤,医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如果医院已经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地面保持干燥清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等,陪护因自身原因摔倒,医院通常不承担责任。如果陪护摔伤是第三人行为导致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医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固定现场证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责任划分和维权方向。

2026-01-06 16:49: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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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对陪护人员摔伤是否承担责任,关键在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1.若医院存在过错,例如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识、通道内有障碍物等情形,此类过错直接或间接导致陪护人员摔伤,医院应承担侵权责任,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支出。

2.若医院已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地面干燥清洁、设有明显防滑警示标识、通道畅通无阻等,陪护人员因自身疏忽如走路分心、未注意脚下等原因摔倒,医院一般不承担责任。

3.若陪护人员摔伤由第三人行为造成,由该第三人承担责任;若医院此时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则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补充责任范围以医院未尽义务的程度为限。

2026-01-06 15:12: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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