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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名下无个人财产但持有公司权益的情况,可先核查公司性质及被执行人权益。若为个人独资企业,因其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可申请执行企业财产。
(2)若是有限责任公司,要核查被执行人出资情况。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的,可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在相应范围内担责。
(3)若被执行人持有公司股权,可申请法院冻结并拍卖股权偿债。
(4)若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与公司财产混同,可主张公司人格否认,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担责。整个过程需向执行法院提交线索和证据,由法院裁定执行。
提醒:处理此类案件要注重证据收集,不同公司情况对应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06 16:27: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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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查公司性质及被执行人权益
1.若为个人独资企业,因投资人以个人财产担责,可申请执行企业财产。
2.若为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出资情况,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的,可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在相应范围内担责。
3.若持有公司股权,可申请法院冻结并拍卖股权偿债。
(二)证明财产混同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与公司财产混同,如账户混用、无偿转移财产等,可主张公司人格否认,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担责。
(三)提交材料
向执行法院提交相关线索及证据,由法院依法裁定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6-01-06 16:13: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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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失信被执行人名下无个人财产但持有公司权益时,可根据公司性质及被执行人权益情况,采取申请执行企业财产、追加被执行人、冻结拍卖股权、主张公司人格否认等方式处理,需向执行法院提交线索及证据由法院裁定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名下无个人财产但持有公司权益的情况有明确处理办法。若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所以可申请执行企业财产。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若被执行人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可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并在相应范围内担责。若持有公司股权,法院可冻结并拍卖股权偿债。若存在财产混同,可主张公司人格否认让其担连带责任。这些措施旨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如果您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时,不知如何操作或对流程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
2026-01-06 15:38: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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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名下无个人财产但持有公司权益的情况,可依据不同公司性质及权益状况采取相应处理方式。当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时,因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可执行企业财产;有限责任公司中,若被执行人出资有问题可追加其责任;持有股权时可冻结拍卖股权;存在财产混同可主张公司人格否认。这些操作都需向执行法院提交线索和证据,由法院裁定执行。
2.解决措施和建议:
-执行前充分调查公司性质、被执行人权益、出资情况及是否存在财产混同。
-及时收集出资瑕疵、财产混同的证据并提交给执行法院。
-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提供必要协助。
2026-01-06 13:5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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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名下无个人财产,却持有公司权益的情况,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核查公司性质以及被执行人在公司的权益。若公司属于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鉴于投资人要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可申请执行该企业的财产。
2.若为有限责任公司,要核查被执行人是否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若存在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况,可追加其为被执行人,让其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3.若被执行人持有公司股权,可申请法院冻结并拍卖该股权,用所得款项清偿债务。
4.若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如账户混用、无偿转移公司财产等情况,可主张公司人格否认,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需注意,进行上述操作时,要向执行法院提交相关线索和证据,由法院依法裁定执行。
2026-01-06 13:13: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