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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赡养费可以往前追索?会不会过了诉讼时效?

高** 山东 收养赡养咨询 2018.04.09 13:07:42 6932人阅读

姑姑最近很生气,因为辛苦养大的儿女一直不管她,生活费也不给,现在她想去法院起诉,要求儿女每月要定期给她赡养费,连同以前的一起给。我想问下赡养费可以往前追索吗?会不会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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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已前的赡养费的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可以追索以前的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2018-04-09 13:1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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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是否赡养费可以往前追索可以参考这个:法律上是有个诉讼时效的说法。可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追索以前的赡养费是一种法定的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基于人身关系产生的具有财产内容的请求给付赡养费的诉讼,在身份关系存续、赡养条件存在期间,是不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的

2018-04-09 13:08: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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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诉讼都是一样的程序,先进行起诉,然后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等。都是,涉及抚养费或者赡养费的,起诉方可以根据需要向法院申请先于执行。对于能不能追索以前赡养费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2020-11-06 13:21: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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