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一)收集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及询问笔录,这些书面材料能直接证明家暴发生情况。
(二)获取伤情鉴定意见,由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报告,能证实伤害程度和与家暴行为的关联性。
(三)保留视听资料,像家暴发生时的录音录像、事后对方承认家暴的聊天记录或录音等。
(四)收集证人证言,请邻居亲友等目睹或听闻家暴的证人出具证言。
(五)准备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病历,以此证明受伤事实和时间。
(六)获取妇联居委会等组织的调解记录或帮扶材料,反映家暴持续情况。
(七)若已申请,可提供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法院作出的裁定认定家暴可作为直接证据。同时,证据要形成完整链条,证明家暴存在及与对方行为的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6-01-04 09:54:1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女方起诉离婚主张存在家庭暴力的,需承担举证责任,可收集多种证据证明家暴事实。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女方若主张存在家庭暴力,就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可收集的证据类型多样,如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及询问笔录能直接证明家暴发生;伤情鉴定意见可证实伤害程度及与家暴的关联;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及病历、妇联等组织的调解记录或帮扶材料等,都能从不同角度反映家暴情况。若法院已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认定家暴,该裁定可作为直接证据。这些证据需形成完整链条,以证明家暴存在及与对方行为的因果关系。如果遇到此类法律问题,证据收集等方面可能较为复杂,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4 08:23:43 回复
咨询我
1.女方起诉离婚主张家庭暴力需承担举证责任,收集证据对证明家暴存在至关重要,完整的证据链可有力支持其诉求。
2.解决措施和建议:
-遭遇家暴时第一时间报警,留存好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及询问笔录。
-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伤情鉴定,获取伤情鉴定意见。
-在家中合适位置安装监控设备,保留家暴发生时的录音录像,以及事后对方承认家暴的聊天记录或录音。
-与邻居亲友保持良好沟通,让目睹或听闻家暴的他们愿意出具证人证言。
-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保存好诊断证明及病历。
-向妇联、居委会等组织寻求帮助,留存调解记录或帮扶材料。
-符合条件时及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获取法院裁定作为直接证据。
-对收集到的各类证据进行整理,使其形成完整链条,证明家暴存在及与对方行为的因果关系。
2026-01-04 07:00:12 回复
咨询我
女方起诉离婚并声称遭遇家庭暴力时,需要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家暴确实发生过。以下是可以收集的几类证据:
1.警方记录:公安机关出警后的记录和询问笔录,这些书面材料能直接说明家暴发生的情况。
2.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给出的伤情报告,能证明受伤的程度,还能说明这和家暴行为有关。
3.视听资料:像家暴发生时的录音录像,还有事后对方承认家暴的聊天记录或者录音等。
4.证人证言:邻居、亲友等亲眼看到或者听说过家暴的人提供的证言。
5.医疗证明: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病历,可以证明受伤的事实和时间。
6.组织记录:妇联、居委会等组织的调解记录或者帮扶材料,能反映出家暴持续的情况。
7.保护令裁定:如果法院已经下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认定有家暴,这个裁定可以直接当作证据。
要注意的是,收集的证据得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这样才能证明家暴确实存在,并且和对方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2026-01-04 06:45:1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女方起诉离婚主张家庭暴力时,举证责任在自身。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及询问笔录是直接证明家暴发生情况的有力书面材料,能还原事件经过。
(2)伤情鉴定意见可证实伤害程度及与家暴行为的关联性,由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出具,具有权威性。
(3)视听资料,如家暴发生时的录音录像、事后对方承认家暴的聊天记录或录音,可直观反映家暴事实。
(4)证人证言来自邻居亲友等,他们目睹或听闻家暴,其证言有一定证明作用。
(5)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病历能证明受伤事实和时间。
(6)妇联居委会等组织的调解记录或帮扶材料可反映家暴持续情况。
(7)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若法院认定家暴,可作为直接证据。重要的是证据要形成完整链条,证明家暴存在及因果关系。
提醒:收集证据时要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04 04:45: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