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汕尾法律咨询 > 汕尾刑事自诉法律咨询 > 立案民事侵占罪的标准是什么样

立案民事侵占罪的标准是什么样

罗** 广东-汕尾 刑事自诉咨询 2026.01.03 13:06:39 377人阅读

立案民事侵占罪的标准是什么样

其他人都在看:
汕尾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汕尾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我国法律无“民事侵占罪”概念,侵占罪属刑事自诉罪名,民事领域对应返还原物纠纷或不当得利纠纷。刑事立案有数额等标准且需自诉,民事返还无需达刑事数额标准。
法律解析:
在法律规定里,侵占罪是刑事自诉罪名。其立案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非法占有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二是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或埋藏物,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数额较大”各地参照盗窃罪立案数额标准,一般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而且侵占罪需被害人自行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而在民事领域,涉及返还原物纠纷或不当得利纠纷时,无需达到刑事数额标准,只要有证据证明对方无合法依据占有财物就能起诉,如不当得利需具备一方获利、他方受损、获利与受损有因果关系且无合法根据四个要件。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财物被侵占等类似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3 17:36:06 回复
咨询我

我国法律没有“民事侵占罪”概念,侵占罪属刑事自诉罪名,民事领域对应返还原物纠纷或不当得利纠纷。

侵占罪立案需满足特定条件,包括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数额较大”标准各地司法实践有别,常参照当地盗窃罪立案数额标准,一般为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且需被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

民事返还无需达到刑事数额标准,有证据证明对方无合法依据占有财物,就能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像不当得利需符合一方获利、他方受损、获利与受损存在因果关系且无合法根据这四个要件。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认为可能构成侵占罪,应先了解当地“数额较大”具体标准,准备好相关证据后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2.涉及民事返还,及时收集对方无合法依据占有财物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2026-01-03 15:37:39 回复
咨询我

我国法律里没有“民事侵占罪”的说法。侵占罪属于刑事自诉罪名,在民事方面对应的是返还原物纠纷或者不当得利纠纷。

侵占罪立案要满足这些条件:其一,有人把帮别人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钱数达到一定数额,还拒不归还;其二,把别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钱数够多且不交出。“数额较大”在不同地方的标准稍有不同,一般参考当地盗窃罪的立案数额,大多是五千元到一万元以上。而且,侵占罪得被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公安机关不会立案侦查。

要是涉及民事返还财物,不用达到刑事立案的数额标准。只要有证据能证明对方没有正当理由占有财物,就能去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比如不当得利,得符合一方获利、另一方受损、获利和受损有因果关系,并且获利没有合法依据这四个条件。

2026-01-03 14:34:4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我国法律没有“民事侵占罪”概念,侵占罪属刑事自诉罪名,民事领域对应返还原物纠纷或不当得利纠纷。
(2)侵占罪立案需满足特定条件,即把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数额较大”标准各地有别,常参照当地盗窃罪立案数额,一般为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并且侵占罪由被害人自行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
(3)民事返还无需达到刑事数额标准,只要有证据证明对方无合法依据占有财物,就能起诉要求返还,如不当得利需满足一方获利、他方受损、获利与受损有因果关系且无合法根据四个要件。

提醒:遇到财物被占情况,要区分是刑事还是民事范畴,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03 13:54:38 回复
咨询我

(一)若怀疑构成侵占罪,先了解当地盗窃罪立案数额标准,判断是否达到“数额较大”(通常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若满足将代为保管财物或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拒不退还或交出的条件,被害人自行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二)若涉及民事返还,收集能证明对方无合法依据占有财物的证据,如满足不当得利一方获利、他方受损、获利与受损有因果关系且无合法根据四个要件,就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6-01-03 13:18:05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会涉及;理由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综上,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本法第382,383条关于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则按本罪论处。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