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医疗费。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需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需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方面,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若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可按其意见确定人数;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若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护理期限。
(4)交通费。按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以正式票据为凭,且票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残疾赔偿金。若骨折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需根据伤残等级,结合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计算年限为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提醒:
车祸撞人致骨折的赔偿金额需综合事故责任划分、实际损失及伤残鉴定结果等确定,建议及时保留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等证据,并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帮助。
(一)收集并保留所有赔偿相关凭证。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病历,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和收入减少证明,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或护工费用支付凭证,以及就医产生的交通费票据等,这些凭证是计算赔偿金额的直接依据。
(二)申请伤残鉴定(若符合条件)。若骨折情况可能构成伤残,需在治疗终结后向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结果会影响残疾赔偿金等项目的赔偿金额。
(三)明确事故责任比例。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比例,赔偿金额需按照责任比例分摊,全责方需承担全部合理损失,主次责或同等责任则按对应比例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第九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车祸导致他人骨折的赔偿数额,需结合多方面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具体要考虑事故责任的划分比例、受害人实际产生的各项损失,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因素。
常见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和营养费。医疗费以实际支出为准,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长和收入水平计算;护理费参考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数及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按就医或转院时本人及必要陪护人员的实际花费计算;营养费则根据受伤情况,结合医疗机构的建议来确定。
如果骨折情况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还需额外赔偿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最终的赔偿金额,需要将上述所有因素整合后进行综合计算才能得出准确结果。
结论:车祸撞人致骨折的赔偿金额无固定标准,需结合事故责任划分、受害人实际损失及伤残鉴定结果等综合确定。
法律解析:
车祸撞人致骨折的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等收款凭证所载明的实际发生费用为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及护理期限计算。交通费按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若骨折构成伤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等项目。具体赔偿金额需综合事故责任划分比例、各项损失的实际数额及伤残鉴定结果等因素计算。若你在处理此类事故赔偿时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计算赔偿金额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车祸撞人致骨折的赔偿金额并非固定数值,需结合事故责任划分、受害人实际损失、伤残鉴定结果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计算,常见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若骨折构成伤残还需额外赔偿残疾赔偿金等。
1.医疗费的计算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为依据,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总额确定,需注意保留所有相关票据以便后续理赔。
2.误工费需结合受害人的误工时间与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通常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休息证明或鉴定机构的意见认定,收入状况则根据受害人的固定收入或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若无固定收入则参照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标准。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及护理期限计算,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护理期限一般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4.交通费按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以正式票据为凭且票据上的时间、地点应与就医记录相符。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通常需结合骨折的严重程度及恢复需求来考量具体金额。
6.若骨折经伤残鉴定构成伤残等级,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该金额根据伤残等级、受害人年龄及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计算,具体需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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