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认定合同诈骗罪一般从犯时,首先要确定存在共同犯罪,也就是有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合同诈骗行为。
(二)对于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要关注其在实施合同诈骗实行行为中是否仅负责辅助或次要环节,像按主犯安排传递文件、联系被害人等,并且没有主导诈骗策划或关键环节。
(三)对于起辅助作用的帮助犯,查看其是否未直接参与实行行为,而是提供作案工具、场所、资金支持,或者事后协助隐匿赃物、销毁证据等。
(四)认定时要综合同案犯供述、行为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及书证等证据,判断其参与程度、分赃情况以及对犯罪结果的影响,确定其不是犯罪主导者或主要获利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结论:
认定合同诈骗罪中的一般从犯,要以共同犯罪成立为前提,需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具体行为,综合各类证据判断。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罪中一般从犯的认定有着明确规则。首先,需存在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合同诈骗的共同犯罪。从具体行为来看,一般从犯包括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他们参与实行行为但仅负责辅助或次要环节;还有起辅助作用的帮助犯,不直接参与实行行为,而是提供作案工具、场所、资金支持或事后协助隐匿赃物等。在认定时,要综合同案犯供述、行为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及书证等证据,考量其参与程度、分赃情况和对犯罪结果的影响,确定其并非犯罪主导者或主要获利者。如果对合同诈骗罪中从犯认定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解答。
1.认定合同诈骗罪中的一般从犯,要以共同犯罪成立为前提,也就是二人以上需共同故意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在认定一般从犯时,要结合其在共同犯罪里的地位、作用和具体行为。
2.一般从犯主要有两种类型。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参与了合同诈骗的实行行为,但只是从事辅助性或次要环节的行为,像按照主犯安排传递文件、联系被害人等,并未主导诈骗策划或关键环节;起辅助作用的帮助犯,没有直接参与实行行为,只是提供作案工具、场所、资金支持,或者在事后协助隐匿赃物、销毁证据等。
3.认定一般从犯时,需要综合同案犯供述、行为人供述、被害人陈述以及书证等证据,判断其参与程度、分赃情况以及对犯罪结果的影响,以此确认其并非犯罪主导者或主要获利者。
4.解决措施和建议:司法人员应全面收集各方面证据,对证据进行细致审查和分析,准确判断行为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同时,加强对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学习,提高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1.要认定合同诈骗罪里的一般从犯,得先确定共同犯罪成立,也就是得有两人或以上一起故意进行合同诈骗。
2.认定一般从犯,要结合其在共同犯罪里的地位、作用和具体行为。一方面是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这类人参与了合同诈骗实行行为,但做的是辅助或次要环节的事,像按照主犯要求传递文件、联系被害人等,没主导诈骗策划和关键环节。另一方面是起辅助作用的帮助犯,他们没直接参与实行行为,只是提供作案工具、场所、资金支持,或者事后帮忙隐匿赃物、销毁证据等。
3.认定时要综合同案犯供述、行为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和书证等证据,判断其参与程度、分赃情况以及对犯罪结果的影响,确定其不是犯罪主导者,也不是主要获利者。
法律分析:
(1)认定合同诈骗罪中的一般从犯,首要前提是存在共同犯罪,也就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合同诈骗行为。
(2)一般从犯的认定要结合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具体行为。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虽参与实行行为,但仅负责辅助或次要环节,像按安排传递文件、联系被害人等,不主导诈骗策划和关键环节。
(3)起辅助作用的帮助犯,不直接参与实行行为,而是提供作案工具、场所、资金支持,或事后协助隐匿赃物、销毁证据等。
(4)认定时需综合同案犯供述、行为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及书证等证据,考量其参与程度、分赃情况和对犯罪结果的影响,确定其非犯罪主导者或主要获利者。
提醒:合同诈骗案件复杂,不同案件中从犯认定有差异,若涉及相关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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