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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不予受理条件是什么

余* 江苏-苏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26.01.03 01:07:31 461人阅读

刑事申诉不予受理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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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不符合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情形。刑事申诉的主体应当是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若提出申诉的主体不属于上述范围,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

(2)超过规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形。当事人需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申诉,若超出该期限且无法提供正当理由,申诉申请将不予受理。

(3)申诉材料不齐备且未按要求补正的情形。提出申诉时应提交申诉书、原生效裁判文书等必要材料,若材料不齐备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相关部门不予受理。

(4)无新事实新证据再次申诉的情形。对于已作出生效刑事裁判的案件,若申诉人未提供新的事实或新的证据再次提出申诉,相关部门不予受理。

(5)仅就附带民事部分申诉且刑事部分未上诉的情形。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作出一审裁判后,若当事人仅针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申诉,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相关部门不予受理。

提醒:
申诉前需确认自身是否具备主体资格,准备齐全所需材料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若有新事实新证据可再次申诉,具体案情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03 08:1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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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申诉主体资格。申诉前需核实自身是否为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若主体不符,可联系符合资格的主体代为提交申诉。

(二)关注申诉期限。需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申诉,若超过期限,需准备足以推翻原裁判的新证据或其他正当理由,再提交申诉。

(三)备齐申诉材料。提交前检查是否包含申诉书、原生效裁判文书、身份证明等必要材料,若材料不齐备,需按要求及时补正后再提交。

(四)避免无新依据重复申诉。已就同一案件申诉且无新事实、新证据的,不要再次提交,需收集新证据或新理由后再申诉。

(五)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需全面申诉。仅对附带民事部分申诉,但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的,需先补充刑事部分的申诉理由,再一并提交申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该条款规定,申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诉主体资格的;
2.超过法定申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3.申诉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补正的;
4.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无新的事实和证据又重新申诉的;
5.仅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申诉,刑事部分未提出上诉且已发生法律效力的。

2026-01-03 06:51: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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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不符的情况,只有案件当事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有权提出刑事申诉,其他人提出的申诉将不被受理。

超过申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申诉需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超出期限又无法说明合理理由的,申诉申请不会被受理。

申诉材料不齐全且未按要求补正的情况,提交申诉时需附上申诉书、原生效裁判文书等材料,材料缺失又不按规定补充的,申诉不予受理。

无新事实或证据再次申诉的情况,针对已生效的刑事裁判案件,若申诉人没有新的事实或证据就重复申诉,相关申请不会被受理。

仅针对附带民事部分申诉的情况,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审裁判后,若当事人只对附带民事部分申诉,但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刑事部分上诉,该申诉不予受理。

2026-01-03 05:08: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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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刑事申诉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不符合主体资格、超过期限且无正当理由、材料不齐备且未补正、无新事实新证据再次申诉、仅对附带民事部分申诉且刑事部分未上诉这几种。

法律解析:
刑事申诉需满足法定条件才会被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具体情形如下。一是不符合主体资格,刑事申诉的主体应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若提出申诉的主体不符合该要求,申诉将不予受理。二是超过规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当事人需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申诉,超过该期限又没有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三是申诉材料不齐备且未按要求补正,申诉时应提交申诉书、原生效裁判文书等材料,若材料不齐备且未按要求补正,不予受理。四是已作出生效刑事裁判的案件,申诉人无新事实、新证据再次申诉,不予受理。五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审裁判后,当事人仅就附带民事部分提出申诉,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不予受理。如果您对自身刑事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存在困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2026-01-03 04:33: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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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不予受理存在多种法定情形,具体如下:

1.不符合申诉主体资格。刑事申诉的合法主体应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若提出申诉的主体不在此范围内,相关机关将不予受理该申诉。建议先确认自身是否属于合法申诉主体范围,若不属于,可联系符合资格的主体代为提出申诉。

2.超过规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当事人提出申诉需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进行,若超出该期限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申诉将不被受理。建议若因特殊情况超期,需提前准备能证明正当理由的材料,如不可抗力证明等,再提交申诉。

3.申诉材料不齐备且未补正。申诉时应提交申诉书、原生效裁判文书等材料,若材料不齐备且未按照要求补正,相关机关将不予受理。建议提交前仔细核对所需材料清单,确保申诉书内容完整、原裁判文书齐全,若收到补正通知,需及时按要求补充材料。

4.无新事实新证据再次申诉。对于已作出生效刑事裁判的案件,若申诉人再次申诉时未提供新的事实或证据,申诉将不予受理。建议在再次申诉前,先收集新的事实或证据,如未被发现的证人证言、新的鉴定意见等,确保申诉有新的依据。

5.仅针对附带民事部分申诉且刑事部分未上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审裁判作出后,若当事人仅就附带民事部分提出申诉,且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该申诉将不予受理。建议若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裁判结果有异议,需同时关注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的救济期限,避免因遗漏刑事部分上诉导致申诉被拒。

2026-01-03 02:57: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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